
古代指情况怪异、原因不明的火灾。《宋史·五行志二下》:“ 绍兴 三十二年, 建昌军 新城县 有巨室,篋中时有火光,燔衣帛过半而篋不焚,近火孽也。”
"火孽"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及权威古籍中均无直接收录,其含义需从构词法和文化语境进行解析:
《说文解字》释为「毁也,南方之行,炎而上」,本指燃烧现象,引申为灾难(如火灾)、燥热病症或激烈情绪。
《康熙字典》注「庶子也,又妖孽、灾殃」,原指非正妻所生子嗣,后演变为灾祸、邪祟之义(如"妖孽""孽障")。
组合释义:
"火孽"可理解为由火引发的灾祸或象征不祥的火象,属复合型文化概念,非现代汉语常用词。
见于《汉书·五行志》"火失其性则为灾"的谶纬思想,将异常天火(如陨石、野火)视为天谴,称"火孽"以示天罚。
道藏《灵宝玉鉴》载"火孽"为五行灾厄之一,需行"禳火醮"仪式化解,指向火灾或热疾之厄。
《黄帝内经》提出"火郁发之",清代《医宗金鉴》将内热攻心、痈疽等症归为"火孽炽盛",喻病理之火肆虐。
偶见于文学作品隐喻:
注:因"火孽"属生僻文化词,释义基于古籍用例推演,实际运用需考据具体语境。主流辞书未单列词条,故未提供链接。
“火孽”一词的含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火孽指古代对原因不明、现象怪异的火灾的特殊称谓,特指那些无法用常规逻辑解释的异常火情。如《宋史·五行志》记载的案例:某富户箱中衣物无故自燃,但箱子本身完好无损,这类事件即被归为火孽。
汉字解析
引申含义
现代语境中,该词有时被扩展用于比喻事态发展失控或引发严重后果的问题,例如“这场舆论风波已成火孽”(需注意此为少数语境下的文学化表达,非标准用法)。
使用场景
主要出现在历史文献、古典文学或玄学讨论中,现代日常用语已极少使用。学术研究时需结合具体文献语境理解,如《宋史》将其归类为「五行志」中的异象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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