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因貪圖其財富而與之結交。 南朝 梁 劉孝标 《廣絕交論》:“則有窮巷之賓,繩樞之士,冀宵燭之末光,邀潤屋之微澤。魚貫鳧躍,颯沓鱗萃,分雁鶩之稻粱,霑玉斚之餘瀝。銜恩遇,進款誠,援青松以示心,指白水而旌信,是曰賄交。”
“賄交”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可以通過以下維度詳細解析:
詞源與構成
由“賄賂”和“交際”組合而成,字面含義即“以財物換取關系”。古代文獻如南朝劉孝标的《廣絕交論》中已有相關描述,如“分雁鹜之稻粱,霑玉斚之餘瀝”暗喻以利益維系交往。
典型特征
道德評價
這種行為違背了公平、誠信的社交原則,被普遍視為不道德。古代文人(如劉孝标)亦通過文學作品批判此類功利性交往。
《廣絕交論》中的“賄交”一詞,反映了古代社會對功利性人際關系的批判,具有文化批判意義。如需完整文獻出處,可參考相關古籍或權威詞典。
賄交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部分組成:“賄”和“交”。
“賄”的部首是貝,總共有11劃;“交”的部首是亠,總共有6劃。
“賄交”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康熙字典》,屬于傳統的漢字詞語。
“賄交”的繁體字為「賄交」。
在古時候的寫法中,“賄”字的寫法為「賄」,而“交”字的寫法為「郊」。
他因為賄交而被判處重刑。
賄賂、賄款、行賄、受賄。
行賄、行賄受賄。
廉潔、清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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