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置于墓中的地契。用石、磚、鐵、木等刻寫。内容是記死者所買墓地的四至、價錢、證人和不許侵占等語。 宋 周密 《癸辛雜識别集·買地券》:“今人造墓,必用買地券。以梓木為之,朱書雲:‘用錢九萬九千九百九十九文,買到某地’雲雲。此村巫風俗如此,殊為可笑。”
買地券(mǎi dì quàn)是中國古代墓葬中用于象征性購買墓地的冥器文書,具有濃厚的宗教與民俗色彩。其核心含義及文化内涵可從以下角度闡釋:
買地券又稱“地券”“墓券”,是古人埋葬死者時仿照現實土地契約制作的明器(冥器),旨在通過虛構的土地買賣契約,向地下鬼神宣告墓地的合法所有權,祈求亡靈安甯。其内容多包含買賣雙方、土地位置、面積、價格、見證人等要素,形式上融合了真實契約格式與道教符咒元素。
買地券起源于東漢,盛行于唐宋,延續至明清。早期券文内容相對真實(如東漢《王未卿買地券》),後逐漸演變為帶有鎮墓解谪功能的宗教文本,常書寫于磚、石、鉛闆或陶器上隨葬。這一演變反映了古人“事死如事生”的喪葬觀念及對冥界秩序的想象。
多采用“某年月日,亡人XXX用錢若幹,購得土地若幹”的固定句式,并虛構“天帝”“土伯”等神明作為見證者(如《中國曆代契約粹編》收錄的唐代買地券)。
宋元以後券文常融入道教符箓、神祇名號(如“青烏子”“東王公西王母”)及鎮壓語(如“千秋萬歲,永無殃咎”),兼具契約與護身符功能。
買地券是研究古代經濟史、法律史、宗教史及民俗的一手材料。例如,羅振玉《蒿裡遺珍》考證漢唐地券,揭示了早期土地交易形态;現代學者則通過券文分析冥世觀念的地域差異(如江西、福建出土宋券的方言特征)。
參考資料
“買地券”是中國古代喪葬文化中的一種特殊物品,主要用于象征死者在陰間獲得墓地的合法所有權。以下是詳細解釋:
買地券又稱“地券”“冥契”,最早出現于東漢時期,由現實中的土地契約演變而來,唐宋後逐漸普及。它是一種宗教性質的隨葬文書,刻寫或書寫在石、磚、鉛、木等材質上,置于墓中。
早期以石刻、磚刻為主,後期出現紙質焚燒後隨葬的形式。券文内容逐漸程式化,兼具實用與象征意義。
買地券反映了古人“視死如生”的生死觀,結合了土地私有制、契約精神與道教信仰,是研究古代民俗、宗教及社會經濟的重要材料。
需注意,“買地券”在部分語境中也被引申為成語,比喻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取土地(如、3),但這一用法并非其原始含義,且權威性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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