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院病房裡幹勤雜活的護理工作人員。《解放日報》1986.1.18:“有的醫院在一個病區裡隻安排兩名護工,卻要他們為幾十名病人打飯、倒茶、熱菜、泡開水。”
護工,又稱護理工,是指在醫院、養老院或家庭中,為病人、老年人及行動不便者提供專業生活護理和基礎康複服務的專職人員。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護工是受雇于患者或家屬,協助護士完成非技術性護理工作的專業照護者。他們與普通保姆的區别在于具備更系統的護理知識,能對術後患者、癱瘓病人等特殊群體進行專業康複護理。
生活護理
康複支持
病情觀察
心理關懷
護工側重生活照料(如喂飯、清潔),而護士負責醫療護理(如打針、給藥)。兩者在職責範圍和技術要求上形成互補。
可通過等來源獲取更完整的職業規範信息。
護工是指專門從事照顧病患、老人或殘疾人等工作的人員。護工通常需要具備一定的醫療知識和生活護理技能,以提供專業的照顧和支持。
護工的部首是手,總筆畫數為7。
護工一詞由“護”和“工”兩個字組成。護指照看、照管、保護等意思,工則表示從事某種工作的人。結合起來,護工就是指從事照顧工作的人。
在繁體字中,護工表示為「護工」。
在古漢字中,護字寫作「護」,工字寫作「工」。兩者結合時寫作「護工」。
1. 醫院雇了一些護工來照料病人的生活起居。
2. 我姐姐一直從事護工工作,照顧了很多需要幫助的人。
醫護、護理、護理員、護士、護理學、護工站、護工培訓
護士、護理員
患者、病人、被護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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