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院病房裡幹勤雜活的護理工作人員。《解放日報》1986.1.18:“有的醫院在一個病區裡隻安排兩名護工,卻要他們為幾十名病人打飯、倒茶、熱菜、泡開水。”
護工是漢語中“護理工作人員”的簡稱,指經過專業培訓、在醫療機構或家庭中為病患或失能者提供生活照料及基礎護理服務的專業人員。其定義可從以下角度展開:
詞義構成
“護”字取“保護、照看”之意,“工”指從事勞動的人員。組合後形成複合名詞,特指以護理為核心職責的從業者。該構詞方式符合現代漢語中職業類名詞的生成規律,如“電工”“焊工”等。
職責範圍
根據《全國醫療服務項目技術規範》,護工工作包含三大類:協助患者進食/如廁等生活護理、執行翻身/叩背等基礎護理操作、監測體溫/血壓等體征記錄。
資質要求
需完成不少于150學時的專業培訓,内容涵蓋感染防控、急救技能、老年心理溝通等模塊,并通過地方衛生健康部門考核認證。
行業規範
2023年發布的《關于加強醫療護理員培訓和管理的指導意見》明确規定,護工不得替代護士執行靜脈注射、創口處理等醫療行為,服務範圍嚴格限定于非侵入性護理。
社會價值
作為醫療體系的重要補充力量,護工在老齡化社會背景下承擔着協助專業醫護、提升患者生活質量的社會功能。其職業定位已從傳統“照料者”發展為具備基礎醫學知識的健康服務提供者。
護工,又稱護理工,是指在醫院、養老院或家庭中,為病人、老年人及行動不便者提供專業生活護理和基礎康複服務的專職人員。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護工是受雇于患者或家屬,協助護士完成非技術性護理工作的專業照護者。他們與普通保姆的區别在于具備更系統的護理知識,能對術後患者、癱瘓病人等特殊群體進行專業康複護理。
生活護理
康複支持
病情觀察
心理關懷
護工側重生活照料(如喂飯、清潔),而護士負責醫療護理(如打針、給藥)。兩者在職責範圍和技術要求上形成互補。
可通過等來源獲取更完整的職業規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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