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侵 華 日 軍稱供他們侮弄的女子。 馬烽 西戎 《呂梁英雄傳》第七回:“﹝僞聯合村公所﹞村長就是‘二日本’ 王懷當 ……每日便派村警,四村催糧要款,抓民伕,派花姑娘。” 茅盾 《劫後拾遺》六:“ 日本 人多麼精明,他們平時每到一個碼頭,妓女是自己帶去的。現在是戰時,要花姑娘自然征用。”
(2).指妓女。 沉從文 《主婦集·貴生》:“我們五爺花姑娘弄不了他的錢,花骨頭可迷住了他。”
"花姑娘"是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和文化内涵的漢語詞彙,其含義隨時代變遷而演變,主要包含以下兩層釋義:
一、 本義與舊時用法(中性/泛指) 指年輕貌美的女子或姑娘。此用法源于漢語中"花"常用來形容美麗、鮮豔的事物(如"花容月貌"),"姑娘"即指未婚年輕女性。組合起來,"花姑娘"在舊時口語或方言中,尤其在近代以前,可作為一種對年輕女性帶有些許贊美或戲谑意味的泛稱。此用法在現代漢語日常口語中已不常見,多存在于特定方言或懷舊語境中。
二、 特定曆史時期的含義(貶義/特指) 特指侵華日軍語境中的中國年輕女性,尤其帶有強擄、逼迫性質的負面含義。這一含義源于中國抗日戰争時期(1937-1945),侵華日軍士兵常用"花姑娘"(源自日語"花姑娘"的發音,本身是日語對中國詞彙的借用或誤用)一詞來指代他們意圖強暴或擄掠的中國婦女。這個詞彙因此承載了沉重的民族傷痛記憶,成為日軍暴行的一個符號化表達。在涉及抗戰曆史的嚴肅叙述、文藝作品(如電影、電視劇、文學作品)及學術研究中,此含義最為人熟知且具批判性。
語義演變與文化影響: "花姑娘"一詞的語義從普通稱謂到特定曆史符號的轉變,是語言被強權扭曲并賦予特殊政治、暴力含義的典型案例。其第二層含義深刻影響了現代中國人對該詞的認知與情感反應,使其在非曆史語境下的使用變得敏感且罕見。在當代,該詞主要出現在曆史教育、抗戰題材創作或對特定曆史事件的讨論中,用以揭示和批判日本軍國主義的罪行。
權威參考來源:
“花姑娘”是一個具有複雜曆史背景和多重含義的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侵華日軍對女性的侮辱性稱呼
源自抗日戰争時期,日軍用該詞指代被強征或侮辱的中國女性。這一用法在文學作品如《呂梁英雄傳》和茅盾的《劫後拾遺》中均有體現,反映了特定曆史時期的傷痛記憶。
妓女的代稱
部分文獻(如沈從文《主婦集·貴生》)将“花姑娘”作為妓女的隱晦表達,帶有貶義色彩。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權威詞典(如、)或相關曆史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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