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hift] 把過錯推給别人
豈能委過他人
推卸過失。 清 昭槤 《嘯亭續錄·吳南溪》:“惟因鹽筴事曾委過於同僚 褚太 ,以緻棄市。”
“委過”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wěi guò,屬于動賓結構,指将過錯推卸給他人。以下是詳細解釋:
“委過”強調将自身過失轉嫁他人,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其情感和意圖。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典》《滬江詞典》等來源。
《委過》是指将過錯或責任推給他人,不承擔自己的責任。
《委過》的部首是女(女子部首),它由8畫組成。
《委過》是由“女”和“呙”組成的。在古代,女性受到了較多的束縛,因此“女”在字義中常常表示被動或軟弱的含義。而“呙”則表示個人的過錯或錯誤。合在一起,就表示将過錯推給女性,不承擔責任。
《委過》的繁體字為「委過」。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隨着時代演變而有所變化。關于《委過》的古代寫法有許多種,如「委過」「委堝」「委菒」等。
1. 他老是把自己的錯誤委過給别人,從不承認自己的過失。
2. 不要總是将責任委過給他人,要主動承擔自己的責任。
1. 委婉:含蓄而圓滑,不直接表達的方式。
2. 委曲:形容心情或行為受到約束、妥協的狀态。
3. 自責:自己對自己的過錯感到内疚和責備。
1. 推诿:将責任或過錯推給他人。
2. 嫁禍:将損失或責任推給他人。
1. 承擔:主動接受責任或過錯。
2. 自證清白:通過自己的努力和證據來證明自己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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