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指重新任用已退職或黜免的官員。《醒世恒言·李汧公窮邸遇俠客》:“恰好 王鉷 坐事下獄,凡被劾罷官,盡皆起任。” 蔡東藩 《慈禧太後演義》第二一回:“﹝ 榮祿 ﹞遂于 東太後 逝後,起任西安将軍。”參見“ 起用 ”。
“起任”一詞在漢語中有兩種主要解釋,具體如下:
開始擔任職務
指某人正式就任某個職位或承擔某項責任。其中“起”表示開始,“任”指擔任,常用于描述重要職位的就職場景(如政治、企業高層等)。
例句:
“盧展工2009年起任河南省委書記。”
重新任用退職/罷免的官員
此為舊時用法,指重新啟用曾被免職或退休的官員。例如《醒世恒言》中提到“凡被劾罷官,盡皆起任”,蔡東藩的《慈禧太後演義》也記載了類似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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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任》是一個漢字詞彙,意為任命、任用,指某人開始擔任某個職務或承擔某項任務。
《起任》的部首是起,筆畫數為10畫。
《起任》是一個雙音詞,其中“起”(qǐ)表示開始、起始,“任”(rèn)表示擔任、承擔。
《起任》的繁體字為“起任”。
在古代,漢字寫作“起任”比較少見,常見的寫法是“起聘”或“起用”,但含義相同。
1. 他經過嚴格篩選,最終被起任為公司的總經理。
2. 他起任教育局局長後立即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1. 任職:指某人擔任或承擔某個職務。
2. 起用:指某人開始被任命或被招收使用。
3. 任命:指對某人給予職務或任務的決定。
委任、委派、委托
卸任、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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