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妙的法則。 明 何景明 《雜器銘》序:“蓋道本無垠,物各有理,故觕迹有至教,末器有鴻法。”
“鴻法”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解析:
核心含義
指“深妙的法則”,強調法則的深奧與宏大,常用于形容超越普通層次的規律或治理原則。
延伸含義
在成語化用法中,可表示“法度廣大,治理有方”,既可用于贊揚治理者的法治成就,也可批評法治不足。
古代文獻:
明代何景明《雜器銘》序中提到:“蓋道本無垠,物各有理,故觕迹有至教,末器有鴻法。”,此處“鴻法”指器物背後的深妙法則,體現哲學層面的規律性。
現代用法:
多用于書面語或學術讨論,強調對宏觀規律、治理體系的抽象概括,例如“社會治理需遵循鴻法”。
語境差異:
權威性參考:
建議優先查閱《漢語大詞典》或權威詞典(如查字典),以獲取更精準的釋義。
《鴻法》是一個漢字詞組,它的意思是指廣泛而深遠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
《鴻法》的拆分部首是鳥(鳥字部),它的拼音是鳴(míng)。它的總筆畫數為13畫。
《鴻法》這個詞的源自于《尚書·洪範》中的一句話:“鴻胪日"(胪拜祭天)、“鴻鹄飛"(鹄飛過天)、“鴻胥馄"(一種美味食品)、“鴻爪腳"(伸展腳爪)、“鴻公"(形容偉大的人)等等, 這裡的《鴻法》就意味着強大和莊嚴的法律。
在繁體字中,鴻法被寫做「鴻法」。
在古代,鴻法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通常會将鳥部寫成「艸」,而鴻部為「鴻」。整個字的形狀更加古樸而獨特。
近年來,我們國家高度重視鴻法教育,以提高國民法治意識和實現社會治理現代化。
衡法、鴻篇巨制
倫理、原則、法治
違法、非法、不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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