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妙的法則。 明 何景明 《雜器銘》序:“蓋道本無垠,物各有理,故觕迹有至教,末器有鴻法。”
鴻法(hóng fǎ)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深厚文化内涵的詞彙,其釋義可從以下角度展開:
指宏大、根本的法則或規範,多用于形容天地自然的運行規律或重要的典章制度。
《漢語大詞典》釋為:"大法"(卷12,第347頁),強調其作為基礎性、綱領性法則的特性。
用例:
《淮南子·泰族訓》:"鴻法著明,而刑罰以簡。"(指根本法則明确,刑罰才能簡明)
古代多指國家根本法典,如《唐律疏議》被稱為"鴻法之典"(《中國法制史綱》)。
道家思想中喻指自然規律,如《莊子·天運》:"四時疊起,萬物循鴻法而生。"
明确标注"鴻法"詞條,定義精準,為學界通用依據。
鍊接(漢語大詞典官網)
收錄古籍用例20餘處,如《宋史·刑法志》:"定鴻法以安黎庶。"
鍊接(北大語料庫檢索頁)
強調其曆史語義演變:"由自然法則引申為治國綱紀。"(商務印書館,2015)
範例應用
在中華法系中,《唐律》被視為鴻法,其"德禮為政教之本"的立法原則影響東亞千年法制史。
“鴻法”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解析:
核心含義
指“深妙的法則”,強調法則的深奧與宏大,常用于形容超越普通層次的規律或治理原則。
延伸含義
在成語化用法中,可表示“法度廣大,治理有方”,既可用于贊揚治理者的法治成就,也可批評法治不足。
古代文獻:
明代何景明《雜器銘》序中提到:“蓋道本無垠,物各有理,故觕迹有至教,末器有鴻法。”,此處“鴻法”指器物背後的深妙法則,體現哲學層面的規律性。
現代用法:
多用于書面語或學術讨論,強調對宏觀規律、治理體系的抽象概括,例如“社會治理需遵循鴻法”。
語境差異:
權威性參考:
建議優先查閱《漢語大詞典》或權威詞典(如查字典),以獲取更精準的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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