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掌管典籍。指史官。《左傳·昭公十五年》:“且昔而高祖 孫伯黶 司 晉 之典籍……女司典之後也,何故忘之?”
(2).掌管刑典的官吏。《文選·王粲<從軍詩>之二》:“涼風厲秋節,司典告詳刑。” 呂延濟 注:“孟秋之月,涼風至,言将順秋氣而行殺罰。故主司告以詳刑之事。”
“司典”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包含以下兩種含義:
掌管典籍的史官
這一含義源自《左傳·昭公十五年》的記載:“且昔而高祖孫伯黶司晉之典籍……女司典之後也,何故忘之?”。這裡的“司典”指負責管理國家文獻、檔案的官員,屬于史官範疇。
掌管刑典的官吏
該義項出自《文選·王粲〈從軍詩〉之二》:“涼風厲秋節,司典告詳刑。”,指負責司法或刑律的官員。呂延濟注中進一步解釋,司典在秋季需依據時節調整刑罰措施,體現了古代“順時行刑”的觀念。
司典是一個中文詞彙,它指的是官吏中的主要人物,也可以表示官府、政府的機關、部門。司典這個詞通常用來形容權力、權威和管理的人或機構。
司典這個詞的拆分部首為⺮(竹),拆分筆畫為8畫。
司典一詞在曆史上首次出現是在《左傳》,但具體的來源和由來仍然存在争議。
司典的繁體字為「司典」,與簡體字形式相同。
在古代,司典的寫法可能會有一些變體,例如:「司典」有時也會寫作「司典」。
1. 這位局長是這個地區的司典,他負責管理行政事務。
2. 她是公司的人事主管,被視為司典級别的職位。
1. 司法典章:指法律法規、司法制度。
2. 官司典範:指在審判過程中具有典範意義的案例。
1. 官員:指擔任政府職務或行政管理職位的人。
2. 官方:指政府或機構,特指代表政府的決策機關。
1. 民衆:指普通人民、公衆。
2. 權宜:指應時臨時采用的方法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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