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治理河道的夫役。《元史·河渠志一》:“歷視壞隄,督巡河夫修理。”《老殘遊記》第十二回:“ 東昌府 李大人 到了,要見撫台回話,走到此地,過不去……派了河夫、地保打凍。”
河夫(hé fū)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古代被官府征調從事河道治理、疏浚、堤防修築等勞役的民夫。以下是基于權威漢語詞典及文獻的詳細解釋:
治河勞役者
指古代承擔國家河道工程(如黃河、運河等)體力勞動的役夫。他們通常由地方政府征發,從事挖河、築堤、搶險等繁重工作,是古代水利建設的重要勞動力來源。《漢語大詞典》明确記載:“河夫,即河工,治理河流的夫役。”
河工的同義表述
在曆史文獻中,“河夫”常與“河工”互換使用,但更側重其“被征調服役”的身份屬性。如《宋史·河渠志》載:“發河夫三萬,塞決河”,此處“河夫”即指征調的治河民工。
二字組合凸顯“從事河道勞作的役夫”這一特定群體,屬偏正結構複合詞。
征役制度
自秦漢至明清,朝廷為治理水患、維護漕運,長期實行“河夫制”。河夫多從沿河州縣農戶中強制征派,服役期間常面臨艱苦條件與人身風險,如《明實錄》提及“河夫凍溺死者衆”。
職能範圍
河夫不僅參與日常堤防維護(如“歲修”),亦在洪水決口時承擔緊急搶險任務。清代河道總督靳輔在《治河方略》中詳述河夫分工:“有專司挑土者,有夯硪築堤者,有巡防搶險者”。
隨着近代水利工程機械化及勞役制度廢除,“河夫”一詞已退出日常用語,僅見于曆史文獻及學術研究。現代漢語中,其職能由“水利工人”“河道維護員”等職業稱謂替代。
(注:因部分古籍文獻無公開電子資源鍊接,來源僅标注文獻名稱,讀者可通過權威學術數據庫或圖書館查閱原文。)
“河夫”是一個曆史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解析:
河夫(拼音:hé fū)指治理河道的夫役,即古代負責修築、維護堤壩或疏浚河道的勞工。該詞多見于曆史文獻,如:
“河”指水道,“夫”指從事體力勞動的男子,合稱即河道勞工。古代河夫多參與防洪、修堤等工程,常見于黃河、運河等治理記錄中。
部分資料(如查字典)提到“河夫”可比喻“勇于擔當、樂于助人的人”,但此釋義未見于權威曆史文獻,可能是現代引申義或誤傳。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元史》或《老殘遊記》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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