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指吞咽火炭毀嗓子。《屍子》卷下:“昔 夏桀 之時……曼聲吞炭,内闌而不歌,飛鳥鎩翼,走獸決蹄。”
(2).謂報恩。用 豫讓 吞炭事。《梁書·侯景傳》:“福祿官榮,自是天爵,勞而後受,理不相幹,欲求吞炭,何其謬也!” 唐 周匡物 《及第後謝座主》詩:“中夜自将形影語,古來吞炭是何人!” 宋 周煇 《清波别志》卷下:“﹝ 馮當世 ﹞早年薄遊裡巷,夜為街卒所繫, 鄂 守 王素 亟釋之…… 馮 貽以詩,有‘吞炭難忘當日事,積薪深愧後來恩。’”參見“ 吞炭漆身 ”。
"吞炭"是一個具有深厚曆史文化内涵的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源于古代典故,并延伸出比喻義。以下從詞典釋義、典故出處、現代引申義三個方面進行詳細解釋:
吞炭指吞食火炭的行為。該詞典出《戰國策·趙策一》所載春秋刺客豫讓的故事:豫讓為報智伯知遇之恩,行刺趙襄子失敗後,不惜"漆身為厲,吞炭為啞",即用生漆塗身導緻皮膚潰爛如癞瘡,吞食火炭使嗓音沙啞,以此改變形貌聲音接近仇敵,最終舍身成仁。此典故在《史記·刺客列傳》《呂氏春秋》中均有記載,成為忠義精神的象征。
《漢語大詞典》
釋為:"吞食火炭毀嗓",特指豫讓為複仇自毀聲帶的典故,引申為"不惜自我犧牲以達目的"(上海辭書出版社,1992年版,第3卷第532頁)。
《辭源》
标注其出自《戰國策》,強調"以炭啞音"的行為動機是為隱匿身份(商務印書館,1988年修訂版,第768頁)。
在當代語境中,"吞炭"衍生出兩層引申義:
形容為踐行信念或完成使命,甘願承受巨大身心痛苦,如"他吞炭般的堅持終使非遺技藝重生"。
借指為長遠目标暫時隱藏鋒芒、積蓄力量,常見于文學評論,如"主人公吞炭十年,終雪家仇"。
文化注:該詞屬書面雅語,多用于曆史題材或崇高語境。其精神内核與"卧薪嘗膽"有相似性,但"吞炭"更強調主動自我摧殘的極端方式,悲劇色彩更濃。
參考資料溯源
本文釋義綜合《戰國策》《史記》原始文獻,并援引《漢語大詞典》《辭源》權威辭書定義。因古籍原文無網絡直接鍊接,可查閱中華書局點校本《戰國策·趙策一》或《史記·刺客列傳》印證典故細節;詞典釋義參見上海辭書出版社《漢語大詞典》及商務印書館《辭源》紙質版相關詞條。
“吞炭”一詞主要有以下兩種含義,需結合曆史典故和具體語境理解:
指吞咽火炭以毀壞嗓子的行為。這一行為最早見于《屍子》記載的夏桀時期,描述樂師因不滿暴政而自毀嗓音,不再歌唱()。
源自《史記·刺客列傳》中豫讓的故事,構成成語“漆身吞炭”:
建議結合具體語境判斷詞義,古典文獻中多指向豫讓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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