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et one's money back;recoup lost wagers; win back lost wagers] 賭6*博中赢回輸掉的本錢,泛指補償上損失了的東西
謂賭6*博輸了以後想赢回本錢。亦泛指補償損失。《紅樓夢》第九九回:“花了若幹的銀子,打了箇門子,來了一個多月,連半個錢也沒見過!想來跟這個主兒是不能撈本兒的了。” 周立波 《暴風驟雨》第二部十六:“拿地主的,再多一點也是應該的,這叫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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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撈本”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延伸,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撈本”原指在賭博中赢回輸掉的本錢,後泛指通過某種方式補償之前的損失。該詞常帶有貶義色彩,暗示急于挽回損失的心态。
來源與演變
最初用于賭博場景,如《紅樓夢》中描述“不能撈本兒的了”,指賭徒試圖翻本。現代用法擴展至日常生活,表示通過努力或手段彌補損失,但可能隱含不擇手段的意味。
詞義結構
若需進一步了解該詞在古典文學中的用例(如《紅樓夢》),可查閱相關文獻來源。
《撈本》是指通過一些手段來獲取曾經丢失或散失的書籍或資料的行為。這個詞源于中國方言中常用的“撈”一詞,意為尋找、搜尋。而“本”指的是書籍或資料。
《撈本》這個詞的部首是手部,拆開後的筆畫為8畫。
《撈本》這個詞在民間廣泛使用,但沒有明确的文獻記載起源。它主要用于描述個人或團體為了找回已丢失或散失的書籍、資料而進行的行為。
《撈本》在繁體中文中的寫法為「撈本」。
古時候對于《撈本》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因為漢字的演變和變體衆多。然而,我無法确定古代對于《撈本》的具體寫法。根據現代漢字的組成規則,可以嘗試用類似的字形進行拼寫。
1. 他為了找回他丢失多年的《撈本》,四處奔波。
2. 他正在撈尋這個資料的來源,希望能找到答案。
1. 撈書:指通過各種手段找回丢失的書籍。
2. 撈取:指通過努力或手段獲取某物。
3. 撈回:指通過尋找的方式将某物找回來。
1. 尋找:指通過各種手段尋覓某個目标。
2. 搜尋:指通過搜索等手段找到特定的人或物。
1. 放棄:指不再進行尋找或追索。
2. 丢失:指某物無法找回或被無意中扔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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