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地方官入京聽候考核。《新唐書·張知謇傳》:“ 萬歲通天 中,自 德州 刺史入計。” 唐 白行簡 《李娃傳》:“天子方下詔,俾外方之牧,歲一至闕下,謂之入計。” 明 袁宏道 《傅良鄉入計序》:“值侯入計,而 司城 陳子 以書為請。”
“入計”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在不同曆史文獻中具有一緻性,主要用于描述古代地方官員的考核制度。以下是詳細解釋:
入計指地方官員進京接受朝廷考核,是古代官吏管理制度的重要環節。該詞最早見于唐代文獻,如《新唐書·張知謇傳》記載:“自德州刺史入計”,表明地方官需定期赴京述職。
部分現代詞典(如)提到“入計”有“被人算計”的引申義,但這一用法缺乏權威文獻支持。從曆史語境看,該詞主要與官吏考核相關,其他解釋可能為誤傳或現代引申。
如需查看更多古籍原文,可參考《新唐書》《李娃傳》等文獻。
《入計》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進入計策或者參與計策。它由兩個字組成,分别是“入”和“計”。
《入計》的部首是“人”,屬于常用漢字。其中,“入”字的部首是“入”,它屬于簡體字部首;而“計”字的部首是“言”,它是複雜漢字部首。
《入計》的筆畫數為11畫,其中“入”字有2畫,“計”字有9畫。
《入計》是從古代漢字中衍生而來的詞語,源自于古代晉代文學作品《左遷至藍關示侄孫濕州司馬贽》中的一句詩句,用以形容參與或揣測他人計策的行為。
在繁體字中,“入”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但“計”的寫法為「計」。
在古時候,漢字的書寫方式與現代有所不同。《入計》在古代的寫法為「入計」,字形相對簡單,沒有像現代版本中那麼多的筆畫和結構變化。
1. 他深谙人心,總能迅速入計,抓住機會。
2. 她對局勢的洞察力和策略讓她成功入計,取得了一場勝利。
《入計》可以與其他字組合成一些詞語,如:
1. 入謀劃策:參與策劃計謀。
2. 考計:揣摩對方的計謀。
3. 估計:推測、估量。
《入計》的近義詞包括:參與計謀、籌謀。反義詞則是:坦誠、直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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