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ang] 〈方〉∶流氓結夥
這喇夥的事,而今行不得!
指流氓、無賴。《儒林外史》第二九回:“ 龍老三 !這喇夥的事,而今行不得。惹得上面官府知道了,大家都不便!”
“喇夥”是一個方言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基本詞義
指流氓、無賴結夥的行為或群體,帶有明顯的貶義色彩。該詞多用于描述社會底層中不務正業、違法亂紀的團夥。
方言屬性
屬于地方口語表達,常見于特定地區的民間使用,尤其在明清小說中可見其蹤迹。例如《儒林外史》第二十九回提到:“這喇夥的事,而今行不得!”,印證了其曆史語境中的負面含義。
使用場景
通常用于批判性描述,強調群體性不良行為。現代語境中較少使用,主要保留在方言或文學研究中。
補充說明: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不常見,若需更深入的曆史用例,可參考《儒林外史》等古典文學作品。
《喇夥》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指聚衆鬧事、騷亂或者破壞社會秩序的人群。
根據《康熙字典》,《喇夥》的部首是口,總共有12個筆畫。
《喇夥》這個詞最早出現在《清史稿》中。在古代,有些地方發生聚衆騷亂或破壞社會秩序的情況,就用這個詞來描述這些人群。
《喇夥》的繁體字為「喇夥」。
《康熙字典》中收錄的《喇夥》的古漢字寫法為「喇侮」、「喇凡」、「喇沃」等。
1. 今天的************演變成了一場喇夥,導緻城市秩序嚴重混亂。
2. 警方采取了嚴厲措施,成功地遏制了喇夥的騷亂行為。
- 喇夥頭目
- 喇夥成員
- 喇夥事件
- 喇夥團夥
暴民、鬧事人群、騷亂分子
秩序維護者、警察、治安幹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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