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監守者将自己保管的官物非法送人。《唐律疏議·名例四》釋文“借貣”:“謂監臨主守,将官物與人也。”
“借貣”是一個古漢語詞彙,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其核心含義與借貸相關。根據權威漢語詞典及古代文獻記載,其詳細解釋如下:
借貣(jiè tè)指借貸或借取財物的行為,強調一方從另一方暫時獲得錢物,并約定歸還。其中:
《漢書·食貨志》
記載西漢經濟政策時提到:“富者不得要貧,貧者欲貸貣無門”,反映貧富階層在借貸資源上的不平等。“貸貣”即“借貣”,指窮人難以借到錢糧。
(來源:《漢書》卷二十四上)
《說文解字注》(清代段玉裁注)
釋“貣”為“從貝,代聲”,明确其與財物交易相關,并指出“貣”與“貸”在古籍中常互通。
(來源: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貣”是“貸”的異體字或通假字,多見于秦漢文獻。如《睡虎地秦墓竹簡》中,“貣”多次出現于法律文書,均指官方或民間的借貸行為。後世逐漸統一用“貸”,“借貣”一詞隨之少見。
(來源:《睡虎地秦簡·金布律》)
“借貣”釋義為“借貸”,引《漢書》為例證。
(來源:羅竹風主編《漢語大詞典》第1卷)
标注“貣”通“貸”,并舉《史記·貨殖列傳》“貧人貸貣”佐證。
(來源:商務印書館《古代漢語詞典》)
“借貣”為“借貸”的古稱,語義相同,但“借貣”更具書面語色彩,多見于漢代前後文獻。
“借貣”強調行為過程,“負債”側重結果狀态(如《周禮》稱“負債”為未償還的債務)。
結論:“借貣”是漢語史上表示借貸關系的複合詞,由通假字“貣”(貸)與“借”同義連用構成,盛行于秦漢時期,後因用字規範化而逐漸被“借貸”取代。其釋義可參考《漢語大詞典》《古代漢語詞典》及《漢書》等經典文獻。
“借貣”是一個漢語成語,發音為jiè fèn,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解釋:
指借用他人的財物後不歸還,或敷衍搡塞、不誠實處理的行為。該詞由“借”(暫時使用他人財物)和“貣”(財物)組成,強調“借而不還”或“借後失信”的負面含義。
詞源與結構
用法與語境
“借貣”一詞核心在于借用財物後的失信行為,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貶義色彩。如需進一步了解“借”的更多用法,可參考、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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