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小辨 ”。1.辯說瑣碎小事。《荀子·非相》:“小辯不如見端,見端不如見本分。小辯而察,見端而明,本分而理。” 楊倞 注:“小辯謂辯説小事。” 清 龔自珍 《語錄》:“予不敢菲薄,采其小辯可也。”
(2).猶巧言。《群書治要》卷四四引 漢 桓譚 《新論》:“覽諸邪背叛之臣,皆小辨貪饕之人也。”《晉書·張載傳》:“況夫庸庸之徒,少有不得志者,則自以為枉伏。莫不飾小辯、立小善以偶時,結朋黨、聚虛譽以驅俗。”
(3).猶小說,指細碎瑣語。 唐 劉知幾 《史通·采撰》:“ 晉 世雜書,諒非一族,若《語林》、《世説》、《幽明録》、《搜神記》之徒,其所載或詼諧小辯,或神鬼怪物。”
“小辯”是漢語中較為少見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字源與經典文獻兩個維度解析:
一、字義溯源 “小”本義為細微、次要,《說文解字》釋作“物之微也”;“辯”在《廣雅》中解為“别也”,指通過言辭進行區分或争論。二者結合後,“小辯”特指針對細枝末節的争辯,如《文心雕龍·諸子》提及“辯士弭口,義精理辨”,暗含對瑣碎辯論的否定态度。
二、文獻用例
三、現代應用 該詞現多用于學術批評領域,如《中國社會科學》某文評述“謹防陷入考據小辯而忽略宏觀建構”,延續了傳統語境中對過度糾纏細節的警示意味。
“小辯”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三個方面解析:
辯說瑣碎小事
指對細微、不重要的事務進行争辯或讨論。例如《荀子·非相》提到:“小辯不如見端”,楊倞注為“辯說小事”。
巧言
帶有貶義,指用花言巧語進行詭辯。《晉書·張載傳》批評某些人“飾小辯、立小善以偶時”,即以巧言迎合世俗。
細碎瑣語(類似小說)
唐代劉知幾《史通·采撰》将《語林》《世說》等書的诙諧故事歸類為“小辯”,指細碎的閑談或虛構叙述。
“小辯”有時寫作“小辨”,二者可互通,但“辨”更側重辨别行為,“辯”強調言辭争辯(見《大戴禮記·小辨》及《說苑》用例)。
以上内容綜合了古籍文獻及字義解析,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荀子》《晉書》等原始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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