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殘匪;匪寇之殘馀。 宋 曾鞏 《福州奏乞在京主判閑慢曹局或近京一便郡狀》:“臣既到任,屬所部之内,寇孽遺類,往往尚聚山谷,居人未寧,遠近疑駭。”
“寇孽”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來源解釋如下:
寇孽(拼音:kòu niè)指殘存的匪寇或惡勢力殘餘。具體拆解為:
字面意義
指戰亂或剿匪後殘留的盜匪勢力,常見于曆史文獻。例如宋代曾鞏在奏折中提到:“寇孽遺類,往往尚聚山谷”,描述福州地區匪寇殘餘盤踞的情況。
引申含義
可泛指一切未徹底清除的壞人、惡行或隱患。如查字典網解釋為“盜賊和惡人,或惡劣行為”。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福州奏乞在京主判閑慢曹局或近京一便郡狀》等古籍原文。
寇孽是一個漢語詞彙,表示邪惡、兇惡以及作惡多端的人或行為。寇孽常常用來形容罪惡的行為或者惡劣的人品。
寇字的部首是宀,筆畫數為8。孽字的部首是子,筆畫數為12。
寇孽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字演變的過程中。在繁體字中,寇和孽的形狀沒有變化。
在古代,寇和孽的寫法并沒有發生太大的變化。繼承了古代形狀的現代漢字,使得我們可以更好地理解古代文獻和傳統文化。
他的所作所為真是寇孽之行,罪無可逭。
寇難、寇仇、孽債、孽緣等。
惡徒、惡人、罪犯、兇手。
善良、正直、義人、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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