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緻喪身。 南朝 梁 劉孝标 《自江州還入石頭》詩:“ 仲子 入 南楚 , 伯鸞 出 東漢 。何敢栖樹枝,取斃王孫彈。”
“取斃”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qǔ bì,其核心含義為“招緻喪身”,常見于古代文獻或文言表達中。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核心含義
指因某種行為或選擇導緻自身喪命,帶有被動招緻災禍的意味。例如南朝梁劉孝标的詩句:“何敢栖樹枝,取斃王孫彈”,即用此意。
延伸用法
部分語境中可能引申為“擊敗敵人使其喪命”,但此用法較少見,需結合具體文本分析。
南朝梁·劉孝标《自江州還入石頭》:“仲子入南楚,伯鸾出東漢。何敢栖樹枝,取斃王孫彈。”
如需進一步探究,可查閱《漢語大詞典》或相關古籍注解。
取斃作為一個詞語,既有特定的意思,同時也可以通過拆分部首和筆畫來解釋它的含義。下面将對取斃的意思、拆分部首和筆畫、來源、繁體、古時候漢字寫法、例句以及組詞、近義詞、反義詞等方面進行說明。
取斃是指殺死、處死,通常用于形容某人被執行死刑或被人所殺。
取斃的部首是取(qǔ),筆畫數為8。取的基本意思是采集、摘取,斃意為殺死、滅亡。
取斃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典籍《左傳》。在《左傳·宣公二年》中有這樣一句話:“來年,齊人取鳥。”後來,取斃這個詞逐漸形成,并用于描述人被殺死的情景。
取斃的繁體字為取斃。
在古代,取斃的寫法與現代稍有不同,通常采用橫折鈎的寫法。比如在《爾雅》中,取斃被寫作“取”字加上橫折鈎,“死”字則會有所變化。
1. 這個罪犯将被取斃執行死刑。
2. 敵人的頭領被我軍取斃了。
取締、取而代之、取巧、取舍、取暖
殺害、消滅、處決
慈悲、寬恕、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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