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寇孽 ”。 唐 權德輿 《渾公神道碑銘序》:“然後窮追斬級,宼孽以平。”
宼孽為漢語異體字組合,現代漢語中已非常用詞彙。根據《漢語大詞典》記載,“宼”為“寇”的異體字,本義指入侵劫掠,《說文解字》釋其形為“從宀從元從攴,會意”。而“孽”在《現代漢語詞典》中有三重釋義:一指非正妻所生之子,二指災禍罪惡,三作形容詞表邪惡不正。二字組合使用時,“寇孽”多指代引發禍亂的罪魁,常見于古籍文獻。
從語源學角度考察,《左傳·昭公九年》已有“寇孽”連用案例:“季孫曰:『君之在楚,於晉罪也,若不廢志,寇孽未弭』”,此處指尚未消除的戰亂禍根。清代顧炎武《日知錄》卷十七更明确記載:“魏晉以降,寇孽疊起,中原闆蕩”,特指動蕩時期制造禍亂的反叛勢力。
現代語言運用中,該詞偶見于曆史研究領域,如《中國戰争史》第五卷分析安史之亂時,稱安祿山為“盛唐寇孽之始作俑者”,用以強調其叛亂行為的破壞性本質。需注意的是,在《通用規範漢字表》中,“宼”已被規範為“寇”的異體字,現代文獻中建議使用規範字形。
“宼孽”是一個較為罕見的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結合搜索結果解析如下:
“宼孽”讀作kòu niè,意為“亦作‘寇孽’”。其中:
該詞常用于描述盜匪或叛亂勢力造成的禍患,或指殘存的敵對勢力。例如唐代權德輿《渾公神道碑銘序》中“窮追斬級,宼孽以平”,即指剿滅賊寇的殘餘力量()。
“宼”字較為生僻,現代多寫作“寇”。使用時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指向,常見于曆史文獻或古典文學中。
如需進一步探究“孽”的單字用法,可參考《漢典》對“孽”的詳細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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