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核政績。 唐 王勃 《拜南郊頌》:“歸俘獻捷,課績分材。”《宋史·選舉志四》:“若别論課績,或負過名須考驗,行遣如法。” 明 張居正 《考滿辭加恩疏》:“茲當課績,方俟黜幽,豈意聖慈更加隆施。”
課績是漢語中的複合詞,由"課"與"績"二字構成,其核心含義指對官吏政績的考核與評定。該詞屬于古代職官制度術語,具體可從以下四個維度解析:
一、詞源構成 "課"本義為考核,《說文解字》釋為"試也",引申為定期檢驗;"績"指功業成效,《爾雅》注為"功也"。二字組合最早見于唐代考課制度,如《新唐書·百官志》載"歲終則考課殿最"。
二、曆史演變 宋代形成完整課績體系,據《宋史·職官志》記載,官員需經"磨勘"程式,即"考其課績,驗其資序"。考核标準包括"四善二十七最",涵蓋德行政績等多維度指标。
三、應用場景 明清時期課績制度更為細化,《大明會典》規定"三年初考,六年再考,九年通考",考核結果直接關系官員升黜。考核文書稱為"考語",須經吏部稽勳司複核。
四、現代延伸 當代行政學研究将課績制度視為古代績效管理雛形,其核心理念已融入現代公務員考核體系。故宮博物院藏有清代《京察冊》原件,為現存重要課績檔案實物。
主要參考來源:
“課績”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用于古代語境中,其核心含義為考核政績,特指對官員任職期間工作成效的評估。以下從多個角度詳細解釋:
該詞在現代行政管理中已被“績效考核”“績效評估”等術語替代,但在研究古代官僚制度時仍具學術價值。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曆史案例或制度細節,可參考《宋史》《明史》等文獻,或查閱、3中的古籍引文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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