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避免重複。 楊樹達 《古書疑義舉例續補·省句例》:“《史記·外戚世家》雲:‘兩人所出微,不可不為擇師傅賓客,又復效 呂氏 大事也。’按:文本當雲:‘不可不為擇師傅賓客;不為擇師傅賓客,又復效 呂氏 大事也。’避複,省去一句。”
避複是漢語修辭學中的重要原則,指在表達中為避免詞語或句式重複單調,主動采用同義詞、近義詞或變換句式等手段,使語言表達更具變化性和表現力。其核心在于追求語言的豐富性與藝術性。
避複強調在相鄰語境(如句子、段落)中,對相同或相似語義的内容,通過選用不同的詞彙或調整句式結構來實現表達上的創新。這一手法能有效提升文本的韻律美感和閱讀流暢度,避免因重複導緻的呆闆枯燥。例如:
原句:他喜歡讀書,也喜歡運動。
避複後:他熱衷讀書,亦愛好運動。
(“喜歡”替換為“熱衷”“愛好”)
通過詞彙替換(如“觀”“視”“覽”均表“看”)或句式調整(主動句與被動句交替),使表達更生動靈活。
古典詩詞與散文中尤為常見,如《左傳》“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中,“再”“三”替代“第二次”“第三次”,凝練有力。
漢語注重意合與韻律,避複是達成語言精煉和諧的重要手段,如成語“千辛萬苦”避免重複使用“千”與“萬”。
類型 | 示例 |
---|---|
同義替換 | “迅速”“疾速”“飛快”交替表示“快” |
結構變化 | 主動句“風吹動樹葉”改為被動句“樹葉被風吹動” |
省略與指代 | “他先發言,隨後她(發言)”省略重複動詞 |
《左傳·莊公十年》:“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
(“再”“三”替代“第二鼓”“第三鼓”,避免重複,突出氣勢遞減。)
魯迅《故鄉》:“蒼黃的天底下,遠近橫着幾個蕭索的荒村。”
(“蕭索”與“荒”近義互補,避免直接重複“荒涼”。)
(系統闡釋避複在漢語修辭體系中的分類與應用邏輯。)
(“避複”作為修辭術語收錄,定義其語言實踐意義。)
(解析避複與“重複”“排比”等修辭手法的區别與配合。)
“避複”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
在寫作或說話時,為避免詞語重複單調,有意選用同義詞、近義詞或轉借詞替代,以增強語言的表現力和變化性。例如:
指通過省略句子結構來避免重複,常見于古文寫作。例如《史記·外戚世家》中的例句:
原文:“不可不為擇師傅賓客;不為擇師傅賓客,又復效呂氏大事也。”
避複後:“不可不為擇師傅賓客,又復效呂氏大事也。”(省略重複的“不為擇師傅賓客”)
——楊樹達《古書疑義舉例續補》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書案例或修辭技巧,可查閱《古書疑義舉例續補》或現代漢語修辭學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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