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鑒臨”。審察,監視。 唐 韓愈 《論佛骨表》:“佛如有靈,能作禍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上天鑒臨,臣不怨悔。” 宋 劉過 《六州歌頭·題嶽鄂王廟》詞:“臣有罪,陛下聖,可鑒臨。”《紅樓夢》第一○三回:“虔請 伏羲 、 文王 、 周公 、 孔子 四大聖人,鑒臨在上,誠感則靈。” 茅盾 《霜葉紅于二月花》十四:“那時候這歲半的小女孩要在衆親友鑒臨之下參拜她的未來的父母,并拜見各位尊長。”
“鑒臨”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綜合解釋:
“鑒臨”是帶有古典色彩的詞語,需結合語境理解其“監察”或“審視”的深層含義。如需更多例證或曆史演變細節,可參考漢典及古籍用例。
《鑒臨》是一個包含兩個漢字的成語,指的是對事物進行觀察、辨别、判斷的能力,也用來形容人對世事敏銳、獨到的洞察力。
《鑒臨》由兩個部首組成:金(钅)和木(木),分别表示金屬和樹木。它總共有13個筆畫。
《鑒臨》最早出現在《禮記·曲禮上》中,古代用來描述鑒别、判斷的能力。後來,成為了一個成語廣泛應用在日常生活和文學創作中。
《鑒臨》的繁體寫法為「鑑臨」。
在古代,「鑒臨」的漢字寫法可以存在一些變體,比如以「觀」替代「鑒」,意義仍然相同。
1. 他對人性的洞察力非常敏銳,常常能從一個人的舉止言行中看出他的真實意圖,确實具備了鑒臨之能。
2. 作為一位經驗豐富的刑警,他能通過極為細微的線索判斷出作案者的身份,可見他的鑒臨力相當高強。
1. 鑒定:通過鑒别、判斷的方式确定事物的真實性或價值。
2. 鑒賞:通過細緻觀察和審美判斷,欣賞事物的美好和價值。
3. 觀察:用眼睛或其他感官對事物進行細緻和深入的研究和觀察。
1. 洞察:指通過深入觀察和思考而得到對事物本質、真相的理解。
2. 領悟:指通過觀察和思考而快速理解事物的内涵和含義。
1. 迷失:指對事物沒有正确的判斷和認識,陷入困惑和迷茫。
2. 盲目:指沒有經過觀察、思考和判斷而憑直覺或隨意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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