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帝王祭祀五谷神的社宮。《漢書·郊祀志下》:“‘聖 漢 興,禮儀稍定,已有官社,未立官稷。’遂於官社後立官稷,以 夏禹 配食官社, 後稷 配食官稷。” 顔師古 注引 臣瓒 曰:“ 高帝 除 秦 社稷,立 漢 社稷,《禮》所謂太社也。時又立官社,配以 夏禹 ,所謂王社也。見《漢祀令》。而未立官稷,至此始立之。 世祖 中興,不立官稷,相承至今也。”
官稷是由“官”與“稷”組合而成的曆史專有名詞,其核心含義指向中國古代官方設立的稷神祭祀場所。據《周禮·春官》記載,“官稷”屬于國家禮制體系,由“甸師”職掌,主要負責培育用于祭祀的稷(粟米)作物,并主持相關儀式。漢代班固在《白虎通義·社稷》中進一步說明,官稷是帝王“為天下求福報功”的專屬祭祀機構,與“官社”共同構成國家農業信仰的核心載體。
從構詞法分析,“官”特指國家權力機構,“稷”既指五谷之首的粟,也引申為農業神祇。這種雙重語義在《說文解字》中均有體現:許慎釋“官”為“吏事君也”,強調其統治屬性;釋“稷”為“五谷之長”,突出其農業象征意義。考古發現印證了文獻記載,西安漢長安城遺址出土的“官稷”銘文瓦當,證實了該機構在都城禮制建築群中的實際存在。
需要注意的是,《後漢書·祭祀志》将官稷與民間的“裡社”祭祀加以區分,規定其祭品規格、儀軌程式均需嚴格遵循《禮記》規範,體現了古代“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的政治傳統。這一制度自周代确立後,曆經秦漢完善,至唐代逐漸融入社稷壇的統合祭祀體系。
“官稷”是一個具有曆史特定含義的詞彙,其解釋需結合古代文獻和制度背景:
基本定義
指帝王祭祀五谷神的社宮,是古代國家祭祀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一含義在《漢書·郊祀志下》中有明确記載,如“聖漢興,禮儀稍定,已有官社,未立官稷”,後于官社後立官稷,以夏禹、後稷配享。
詞源與結構
曆史背景
漢代以前已有“社稷”祭祀(土地神與谷神),漢高祖劉邦初立漢社稷(太社),後至漢平帝時期增設“官稷”作為專祀五谷神的官方場所,與“官社”形成配套祭祀體系。
常見誤解辨析
部分解釋誤将“官稷”理解為“官員職位與田地”(如),可能因拆分“官”“稷”二字導緻。但據權威史料,該詞特指祭祀場所,而非泛指官職。
延伸意義
因“稷”象征國家命脈,“官稷”也間接體現古代以農為本的治國思想,如《禮記》雲“稷以明人之道也”,強調農業對政權穩定的重要性。
需注意該詞多出現于曆史文獻中,現代漢語已罕用,理解時應結合具體語境,避免望文生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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