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郡府。《宋書·周朗傳》:“火逸燒郡廨, 朗 悉以秩米起屋,償所燒之限。” 唐 司空圖 《月下留丹竈》詩序:“詩題五字,乃真仙之詞也……熟視木文,則字皆隱起成列矣。某年中,廉帥上聞,且命鑱其逸跡,藏於郡廨。”
“郡廨”是漢語中一個曆史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讀音:jùn xiè()
郡廨即“郡府”,指郡一級的行政官署,是古代郡守及其屬員處理政務的機構()。
該詞現已不常用,主要用于研究古代政治制度或文獻解讀。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宋書》等典籍()。
郡廨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字組成:郡和廨。
郡的拆分部首是阝(邑),總筆畫數為6。它是指古代中國的行政區域,相當于現在的縣。
廨的拆分部首是廣,總筆畫數為9。
郡廨是古代中國的一種行政機構。在古代中國,郡廨是設在郡城内的官府機關,負責管理行政、法律和軍事事務。
在繁體字中,郡廨的寫法為“郡廨”。
在古代,漢字寫法經曆了許多改變。但就郡廨這個詞而言,沒有特定的古代漢字寫法記錄。
1. 郡廨官員負責管理各項行政事務。
2. 他被任命為縣郡廨的首席官員。
- 郡城
- 郡縣
- 廨官
- 郡牧
- 郡尉
- 郡署
- 郡府
- 郡治
- 郡守
- 鄉村
- 村莊
- 鄉鎮
- 鄉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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