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把持。《三國志·魏志·董卓傳》“ 卓 未至, 進 敗” 裴松之 注引 三國 魏 魚豢 《典略》:“臣伏惟天下所以有逆不止者,各由黃門常侍 張讓 等侮慢天常,操擅王命。”
“操擅”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把持”,即通過權力或手段掌控事物。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詞義
“操擅”由“操”(掌控)和“擅”(專權)組成,強調對權力或事務的獨占性控制。例如《三國志·魏志·董卓傳》中引用《典略》的記載:“操擅王命”,指張讓等人專斷朝廷命令。
文獻出處
該詞多見于古代史書,如《三國志》注引魚豢的《典略》,用以描述權臣或宦官濫用職權的行為,帶有貶義色彩。
現代應用
現代漢語中,“操擅”使用頻率較低,屬于曆史語境詞彙,多用于學術或文學作品中描述權力集中的現象。
“操擅”是一個描述權力壟斷的古漢語詞彙,其語義和用法在曆史文獻中有明确體現。
操擅(cāo shàn)是一個漢語詞語,指的是擅自處理、處理不當或違背規定進行處理的意思。
操擅的拆分部首為手(扌)和山(山),筆畫分别為3畫和12畫。
操擅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爾雅》是最早記錄操擅的詞典之一。在古代,操擅多用來描述國家事務或個人行為中的私自處理問題。
操擅的繁體字為「操擅」,拆分部首和部首筆畫與簡體字相同。
在古代,操擅的寫法可能會有一些差異。一種常見的古代寫法是「操」字的右邊加上字形「擅」,表示手擅自行動的意思。
1. 他擅自處理公司事務,違反了公司的規定和程式。
2. 政府應加強監督,防止公職人員操擅職權。
3. 這個老闆經常操擅員工的工資,造成了很多不滿。
- 操辦:指親自籌備、安排辦理某件事情。
- 擅權:指濫用權力,将權力變為獨裁行為。
- 操演:指對某種行動、活動進行實際操作,進行實際練習或模拟操作。
近義詞:濫用、隨意處理、侵占、擅自處理。
反義詞:合法處理、遵守規定、依法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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