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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空的意思、領空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領空的解釋

[territorial air space;aerial domain;air space] 一個國家領域上面的整個空間

詳細解釋

一個國家的陸地、領水和領海上的整個空間,是該國領土的組成部分。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領空指一個國家主權所覆蓋的領土及領水的上空空間,是國家領土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國際法,國家對其領空擁有完全、排他性的主權,包括對飛行器的管轄權和國防安全控制權。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要點:

  1. 主權範圍

    領空隸屬于國家領土主權範疇,具體指領土(陸地、内水)和領海的上方空氣空間。國家有權制定航空法規,禁止或限制外國航空器未經許可飛越其領空,并有權對違規行為采取相應措施。

  2. 垂直邊界

    領空的垂直範圍尚無國際公約明确定義上限,但國際社會普遍承認以人造地球衛星運行的最低近地點(約100-110公裡)為界,以下屬于國家領空,以上為外層空間(自由航行區域)。實踐中,各國通常主張對100公裡以下的空氣空間行使主權。

  3. 法律依據

    領空主權原則确立于1944年《國際民用航空公約》(《芝加哥公約》),公約明确規定各締約國對其領土上空享有完全和排他的主權。這一原則已成為現代國際航空法的基石。

  4. 例外情況

    在毗連區或專屬經濟區上空,國家僅享有有限的主權權利(如資源勘探、環境保護相關管轄權),不享有完全的領空主權,外國航空器在此區域享有飛越自由。


來源參考:

  1.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商務印書館.
  2. 鄒瑜, 顧明.《法學大辭典》.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網絡擴展解釋

領空是指一個國家對其領土上方的空氣空間享有的主權管轄範圍,具有以下核心要點:

  1. 定義與構成 領空包括一國領陸(陸地)和領水(内水、領海)上方的全部空氣空間。根據《巴黎航空公約》和《國際民用航空公約》,國家對這一空間擁有完全的、排他的主權。

  2. 法律依據

    • 國際法層面:《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确立了國家領空主權原則。
    • 中國國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第二條明确規定,中國領陸和領水上的空域為中國領空,行使完全主權。
  3. 範圍争議 當前國際社會對領空垂直高度的上限尚未達成統一标準,但普遍以地面邊界向上延伸約100公裡為參考範圍(接近卡門線,即大氣層與太空分界線)。超過此高度的外層空間被視為全人類共有領域。

  4. 主權内容 國家對其領空擁有四項核心權利:

    • 管轄權:可制定航空管理法規;
    • 管制權:外國航空器須經批準方可進入(如中國要求通過外交途徑或協定申請);
    • 國防權:對非法入侵行為可采取包括武力驅逐在内的措施;
    • 排他權:禁止他國軍事或民用航空器未經許可飛行。
  5. 國際實踐 根據《芝加哥公約》,國際航班需通過雙邊協定确定航線,而國内航班(如北京至上海)完全由本國航空公司運營。對于非法入侵領空行為,國際法允許受害國采取相稱反制措施。

注:如需了解具體國家領空管理制度,可參考《國際民用航空公約》或各國航空法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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