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ar club] 戰士用的棍棒;尤指美洲印第安人作為武器使用的一種棍棒
(1).舊時軍隊中的刑具。 陶成章 《浙案紀略·餘孟庭傳》:“一不許擾亂鄉民,二不準妄殺無辜,三不許強6*奸婦女。犯者輕則責以藤鞭,重則責以軍棍。” 魯迅 《書信集·緻胡風》:“但如元帥以為生命價值,彼此不同,那我也無話可說,隻好被打軍棍。” 周6*恩6*來 《抗戰軍隊的政治工作》二:“部隊的鞏固,是建築在政治的民族的覺悟上的,而不是依靠皮鞭、軍棍、打罵及肉刑的。”
(2).舊時童子軍用以操演與維持秩序的木棍。 陳沂 《共青團員戰鬥在南京》:“把中央大學童子軍的軍棍作武器,武裝我們的糾察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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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棍”一詞在不同曆史和文化背景下主要有以下兩種含義:
功能與用途
軍棍是舊時軍隊中用于體罰士兵的刑具,通常為木制長棍。例如陶成章在《浙案紀略·餘孟庭傳》中提到,違反軍規者“輕則責以藤鞭,重則責以軍棍”。周恩來在《抗戰軍隊的政治工作》中也批評了依賴“軍棍、打罵”維持紀律的做法。
曆史背景
這種體罰方式反映了舊軍隊中嚴苛的等級制度,常與皮鞭、肉刑等并列,用于強化軍隊管理。
童子軍與日常使用
軍棍也被用作操演訓練或維持秩序的工具。例如陳沂在《共青團員戰鬥在南京》中記載,中央大學童子軍曾将軍棍作為糾察隊的武器。
美洲印第安文化的引申
在部分資料中,軍棍被描述為美洲原住民的武器(如木制戰鬥棍棒),但這一釋義多見于網絡解釋,權威文獻中較少提及。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曆史案例或文化背景,可參考上述文獻來源。
軍棍是指軍隊中士兵攜帶的一種武器,通常為長約1.7米的鐵棍。
軍棍的拆分部首為木部,筆畫數為7畫。
軍棍這個詞來源于中國古代的武器。在古代戰争中,士兵使用軍棍作為輔助武器,以發揮近身格鬥的威力。
軍棍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軍棍」。
軍棍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需進一步查證。
1. 在軍隊訓練中,士兵必須熟練掌握使用軍棍的技巧。
2. 他手持軍棍,迅速擊倒了敵人。
軍棍可以與其他詞組合成不同的名詞,如軍棍拳、軍棍操等。
軍棍的近義詞包括棍棒、兵棍等。
軍棍的反義詞可能是無武器、空手等,需進一步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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