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ar club] 戰士用的棍棒;尤指美洲印第安人作為武器使用的一種棍棒
(1).舊時軍隊中的刑具。 陶成章 《浙案紀略·餘孟庭傳》:“一不許擾亂鄉民,二不準妄殺無辜,三不許強6*奸婦女。犯者輕則責以藤鞭,重則責以軍棍。” 魯迅 《書信集·緻胡風》:“但如元帥以為生命價值,彼此不同,那我也無話可說,隻好被打軍棍。” 周6*恩6*來 《抗戰軍隊的政治工作》二:“部隊的鞏固,是建築在政治的民族的覺悟上的,而不是依靠皮鞭、軍棍、打罵及肉刑的。”
(2).舊時童子軍用以操演與維持秩序的木棍。 陳沂 《共青團員戰鬥在南京》:“把中央大學童子軍的軍棍作武器,武裝我們的糾察隊。”
關注詞典網微信公衆號:詞典網,回複:軍棍漢語 快速查詢。
軍棍在漢語詞典中的釋義可分為以下核心維度:
指軍隊中執行軍法刑責或儀仗禮儀所用的特制棍棒。其功能具有雙重性:
在曆史軍法體系中,軍棍是肉體刑罰的具象化工具,常見于對違反軍紀者(如逃兵、抗命)的公開懲處,通過物理懲戒強化軍隊等級秩序(來源:《中國軍事制度史》)。
例如明代《軍法定律》載:“犯怠戰者,杖五十軍棍”,體現其法制功能。
在文學與影視作品中,軍棍常作為軍隊權威的象征符號,例如“軍棍伺候”成為軍事懲戒的典型隱喻(來源:《漢語文化意象詞典》)。
軍棍 /jūn gùn/
名詞。軍隊專用長棍器械,兼具曆史刑具與現代儀仗功能。本義為執行軍法的刑具,衍生義為禮儀典禮中象征軍威的持械。
“軍棍”一詞在不同曆史和文化背景下主要有以下兩種含義:
功能與用途
軍棍是舊時軍隊中用于體罰士兵的刑具,通常為木制長棍。例如陶成章在《浙案紀略·餘孟庭傳》中提到,違反軍規者“輕則責以藤鞭,重則責以軍棍”。周恩來在《抗戰軍隊的政治工作》中也批評了依賴“軍棍、打罵”維持紀律的做法。
曆史背景
這種體罰方式反映了舊軍隊中嚴苛的等級制度,常與皮鞭、肉刑等并列,用于強化軍隊管理。
童子軍與日常使用
軍棍也被用作操演訓練或維持秩序的工具。例如陳沂在《共青團員戰鬥在南京》中記載,中央大學童子軍曾将軍棍作為糾察隊的武器。
美洲印第安文化的引申
在部分資料中,軍棍被描述為美洲原住民的武器(如木制戰鬥棍棒),但這一釋義多見于網絡解釋,權威文獻中較少提及。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曆史案例或文化背景,可參考上述文獻來源。
半青半黃别樹一旗兵棱步士成群逐隊楚漢春濑此箇達姆彈墊刀第産放樣斧頭腹枵更衣更自雇農畫劄活龍鮮健堅如盤石交兌角戾揭破錦囊訣疾騎具位開物成務康盛裡闳隴隧邁往噴漿法僄輕麡牀親署茹菜上測賞募山虞神逸石缽十成手到擒來孀節朔易俗紛綏慰踏頓逖聽遠聞退位塗山窪坎望緊違年文旦瑕玷閑空孝男謝筆歇斯特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