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步兵。《漢書·趙充國傳》:“今留步士萬人屯田。”《新唐書·嗣曹王臯傳》:“ 臯 遣步士悉登舟,順流下。”
"步士"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特征的軍事術語,其核心含義指代徒步作戰的士兵。根據《漢語大詞典》(第2版)記載,該詞由"步"(行走)與"士"(士卒)兩個語素構成,屬偏正結構複合詞,特指古代戰争中不依靠馬匹或戰車而進行地面作戰的武裝人員。
從詞源演變考察,《說文解字》中"步"部釋為"行也","士"部釋為"事也",二字組合最早見于東漢史籍。據《後漢書·光武帝紀》記載:"遣步士三千人,屯田邊郡",此處"步士"即指駐防邊疆的步兵部隊,與"車騎""舟師"等兵種形成軍事體系中的分類。
在軍事制度層面,《武經總要》等古代兵法典籍明确記載,步士作為基礎作戰單元,主要裝備包括長矛、盾牌、弓弩等冷兵器。北宋曾公亮在《武經總要·前集》中特别強調:"步士列陣,首重旗鼓號令",說明該兵種在陣法運用中的戰術地位。
現代語境中,該詞已退出日常使用範疇,但在軍事史研究領域仍具學術價值。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編纂的《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其列為曆史詞條,标注為"古代指步兵",建議在當代文獻中使用"步兵"作為規範表述。
“步士”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步兵,主要用于古代軍事語境。以下是詳細解釋:
“步士”是典型的古漢語詞彙,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書》《新唐書》等古籍原文,或查閱權威詞典(如漢典)。
暴兵變急彪炳賓座不礙倉胥憯痛漕路持掣當子啖悅電子排版惇敏躲避番蕉浮闊浮滿共權勾礙號志燈龢銮和詩和習皇駕家常便飯夾窗叫橫矯飾級長禁急羁禽九品中正軍需品靓雅燎徹六經皆史卵巢茅社腼慚眄眄淺弊苒荏人宇嚅嚅沈德剩肯神靈身雲守阙收拾歲君梭魚填紅條田痌傷晚婆婆聞訊烏鸢襄王夢鞋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