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salvation]∶拯救
(2) [help sb. out of danger or difficulty]∶拯救和幫助;救護援助
或可救助。——清· 梁啟超《譚嗣同傳》
救護援助。《戰國策·燕策二》:“今 山 東之相與也,如同舟而濟, 秦 之兵至,不能相救助如一,智又不如 胡 越 之人矣。”《三國志·蜀志·費詩傳》:“ 亮 亦以 達 無款誠之心,故不救助之。”《水浒傳》第二二回:“人都説﹝ 柴大官人 ﹞仗義疏財,專一結識天下好漢,救助遭配的人,是個現世的 孟嘗君 。” 魯迅 《而已集·答有恒先生》:“但我也在救助我自己,還是老法子:一是麻痹,二是忘卻。”
“救助”是現代漢語中具有明确社會價值的複合動詞,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四方面闡釋:
一、詞義解析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救”指制止或消除災難,“助”意為提供支持,組合後指通過實際行動幫助他人脫離困境。該詞包含兩層遞進關系:既強調對危急狀态的幹預(如生命救援),也涵蓋後續持續性幫扶(如經濟補助)。
二、實施形式
三、應用範疇
涵蓋民政救助、司法救助、教育救助等九大類别,其中民政部2024年社會救助統計數據顯示,我國年均實施醫療救助超8000萬人次,低保覆蓋人口達3980萬,體現制度性救助的規模效應。
四、語義辨析
與“幫助”“援助”存在細微差異:“救助”更具緊迫性和系統性,常用于機構化、專業化的幫扶場景。例如司法救助指司法機關對受害人的法律救濟,區别于一般民事援助(參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加強和規範人民法院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見》)。
“救助”是一個漢語詞彙,通常指通過物資或精神支持幫助處于困境中的人或群體。以下是其詳細解析:
核心定義
指拯救援助,既包含物質支援(如提供資金、醫療資源),也包含精神支持(如心理疏導),常見于公益、災難救援等場景。
詞性延伸
作為動詞時,強調行動上的援助;作為名詞時,可指代具體的援助行為或組織(如“兒童救助中心”)。
古籍溯源
《戰國策·燕策二》最早使用該詞:“秦之兵至,不能相救助如一”,指危難時無法互相救援。
近現代用例
梁啟超在《譚嗣同傳》中寫道:“或可救助”,體現對困境者的援手。
常見同義詞
典型應用領域
如需更全面的古籍引用或當代案例,可參考《戰國策》、梁啟超文集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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