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種親屬。《呂氏春秋·論人》:“論人者又必以六戚、四隱。何謂六戚?父、母、兄、弟、妻、子。”
“六戚”是中國古代親屬關系中的一個概念,具體指代父、母、兄、弟、妻、子六種最親近的親屬。該詞最早出自《呂氏春秋·論人》,原文提到“論人者又必以六戚、四隱”,強調通過觀察一個人與這六類親屬的相處方式來判斷其品性。
來源與定義
六戚的明确記載見于《呂氏春秋》,是古代“識人”方法的重要依據。通過觀察個體在家庭中的行為(如孝悌、責任等),可推斷其道德品質和社會能力。
與“三親”的區别
部分資料提到“三親”(宗親、外親、妻親)與六戚并列,但兩者範疇不同:三親是更廣泛的親屬分類,而六戚特指直系核心家庭成員。
可能的誤解
有解釋将“六戚”引申為“喪失六種至親的悲痛”,但此說法缺乏權威文獻支持,可能是對“戚”字單獨含義的誤讀。實際上,“戚”在此處指親屬關系,而非悲傷情緒。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倫理體系或《呂氏春秋》相關内容,可參考權威古籍或曆史研究資料。
《六戚》是一種中文詞語,指的是唐代時期官員的品級之一。在古代,六戚是高級文官的稱號,相當于宰相。
《六戚》這個詞的拆分部首為十,筆畫為二十。
《六戚》最初的意義是指親戚或親屬,後來演變為唐代官員的品級稱號,來源很有曆史意義。
《六戚》的繁體字為「六戚」。
古代漢字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六戚》的古代寫法為「六寺戚」。
1. 宋代時,宰相趙普曾擔任六戚的職位。
2. 唐代的名臣杜如晦被賜予了六戚的尊號。
組詞:六戚衛、六戚之争、六戚之臣。
近義詞:宰輔、文官。
反義詞:低級官員、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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