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令不虛行”是漢語中具有明确法律意義的四字成語,其核心含義指政令或法令一旦頒布便會切實執行,不會成為空文。該成語由“令”“不”“虛”“行”四個字構成:“令”指政令、法令,“虛”表示空洞、不實際,“行”即施行。整體強調法令的權威性與執行力。
從語義演變分析,“令不虛行”最早可追溯至法家思想典籍。《韓非子·飾邪》中提到“令必行,禁必止”,體現了古代對法令效力的重視。後世如《漢書·刑法志》中“令出而必行”的表述,進一步強化了這一概念的社會認同。
現代詞典釋義中,《漢語成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1)将其定義為:“頒布的法令必須貫徹執行,不能流于形式”,突顯其作為社會治理工具的功能性。《古代漢語詞典》(中華書局,2014)則從語用角度指出,該成語多用于強調制度約束力,常見于公文或政論場景。
成語的典型用法可見于兩類語境:一是描述有效管理制度,如“企業令不虛行,方能建立公信力”;二是評價治理成效,如“新規實施後令不虛行,市容明顯改善”。其反義表述為“令出不行”“法不責衆”等。
“令不虛行”是一個古代漢語成語,讀作lìng bù xū xíng,其核心含義是指制定的法令或政令必須切實執行,不可流于形式。以下是詳細解釋:
出處與背景
該成語最早出自《管子·重令》:“國不虛重,兵不虛勝,民不虛用,令不虎行。”(此處“虎行”一說為“虛行”的傳抄異文)。此句強調國家政令的嚴肅性,需确保法令有效落實,而非空有形式。
結構與用法
近義與反義
補充說明
若需進一步了解《管子》原文或其他成語接龍示例,可參考古籍或權威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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