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管理所掌之職務。 漢 王充 《論衡·書解》:“凡作者精思已極,居位不能領職。”《後漢書·盧芳傳》:“ 朔方 太守 田颯 、 雲中 太守 橋扈 恐懼,叛 芳 ,舉郡降, 光武 令領職如故。” 明 沉德符 《野獲編補遺·禮部·議革張浚祀》:“ 浚 不能聲 宏淵 之罪,而領職仍前,反安置 顯忠 ,使懷恨而殁。”
領職在現代漢語中具有雙重含義,需結合語境準确理解。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與《漢語大詞典》的釋義,該詞既可指代正式擔任某一職務,亦可表達兼任其他職位的特殊用法。
一、基本釋義 指正式擔任某項職務并履行相關職責的行為狀态。《現代漢語詞典》将其定義為"接受并行使職務賦予的權責",例如"領職尚書"表示擔任尚書官職。該用法常見于古代官職任命文書,現代多用于正式公文表述。
二、用法說明 在特定語境下可作兼任解,《漢語大詞典》收錄其"兼任他職"的引申義項。如《宋史·職官志》載"宰相領職三司",即指宰輔大臣同時掌管財政機構。此用法常見于曆史文獻,現代多用于學術研究領域。
三、曆史沿革 該詞源起漢代"領尚書事"的職官制度,經魏晉職官體系演變,至唐宋時期形成固定用法。《辭源》考證其詞義流變,指出唐代"使職差遣"制度強化了"領職"的臨時兼任特征,這種曆史語義在現代漢語中仍留有痕迹。
“領職”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接受并管理所擔任的職務或職責。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由“領”和“職”構成:“領”指接受、擔任(如“領導”“領受”),“職”指職務、職責。組合後表示承擔并履行特定職務的責任。
結構分析
使用場景
常見于正式場合或曆史文獻中,如描述官員上任(“明日接領職務”)、企業管理(“率領職工大奮戰”)或職責交接(“領職後需履行責任”)。
曆史出處
最早見于漢代文獻,如王充《論衡·書解》提到“居位不能領職”,指官員任職卻未能盡責。明代《野獲編補遺》中也沿用此詞,體現其曆史延續性。
例句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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