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f inferior quality;low-grade;poor] 低劣的檔次;最次的級别
劣等品
低等;下等。 梁啟超 《論民族競争之大勢》:“其甚者以為……優等人斥逐劣等人而奪其利,猶人之斥逐禽獸,實天演強權之最適當,而無慚德者也。” 高雲覽 《小城春秋》第三九章:“在充滿劣等煙草味的小牢房裡,煙霧繼續從他嘴裡一口一口的吐出,周圍彌漫着青煙的漩渦。” 歐陽山 《柳暗花明》一○一:“他們把咱們看成是************。”
“劣等”在現代漢語中為形容詞性詞彙,主要包含兩層含義:
一、指質量或等級處于較低層次。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定義,“劣等”表示“質量、水平等比一般差”,例如“劣等商品”指不符合行業質量基準的産品,“劣等成績”代表低于平均标準的考核結果(來源:商務印書館《現代漢語詞典》)。該詞常與“優等”構成反義對比,反映事物在同類中的排序位置。
二、蘊含價值評判屬性。《漢語大詞典》指出其構詞法由“劣”(《說文解字》釋為“弱也”)與“等”(等級)組合而成,原指體力薄弱者,後引申為“次品”的評判維度。如古代文獻中的“劣等絹帛”特指紡織密度未達官定标準的織物(來源:上海辭書出版社《漢語大詞典》)。
當代語言實踐中,該詞多用于客觀描述産品分級(如工業品質量檢測)、能力評估(如教育分級測試)等場景,需注意在正式文本中使用時應配合具體數據支撐評判結論,避免主觀臆斷。
“劣等”是一個形容詞,指質量、水平或等級較低、較差的事物或人。以下是詳細解釋:
核心含義
指品質低下、不符合标準或處于最低檔次的事物,常用于對比中強調其低劣性。例如:“劣等貨”“劣等品”。
詞性擴展
如需進一步了解詞語的英文翻譯(如“inferior”)或具體例句,可參考和中的詞典釋義。
敝裘薄荷滄海人藏名懲忿窒欲沖摐丑類惡物創稾除宮槌牛觸物興懷端肅笃親二月風帽覆鼎高地逛燈規條果勁過盞寒葉畫戟戶樞蹇産绛府檢守祭祠劫劫巴巴驚憚旌忠錦上添花居第句追狂颷烈山遴補蝼蟻尚且貪生盟姊密爾内深聘定強勉青黃不接确訊若下酒三嘏三靈商李師昭私尊睟顔蘇軟逃突條教脫鞲惟屏無寘仙丹賢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