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切實地審問。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刑名·問拟馀論》:“如遇上司批駁,須看所駁何處何句,覆審時止照所駁确訊,不必從頭又問。”
“确訊”在現代漢語中是一個複合詞,其含義可從字義和用法兩個層面理解:
一、核心釋義 “确”指真實、可靠、準确;“訊”指消息、信息。組合後,“确訊”表示:
經過核實、準确可靠的消息或信息。
二、用法與語境分析
名詞性用法(主要)
指已被證實、來源可靠的具體信息,常用于正式或重要場合。
示例:
“警方發布确訊,嫌疑人已于今晨落網。”
“在獲得官方确訊前,請勿傳播未經證實的消息。”
動詞性用法(較少見)
表示對信息進行核實确認的過程,近義于“查證”“核實”。
示例:
“記者正在确訊事故傷亡人數。”
三、近義詞辨析
四、權威來源參考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商務印書館出版的中國規範語文詞典,明确收錄“确訊”詞條,釋義為“準确的消息”。
→ 來源:商務印書館官網(https://www.cp.com.cn/)
《漢語大詞典》
中國規模最大的漢語語文工具書,指出“确訊”兼具“确定的消息”及“确切詢問”雙重含義,印證其動詞與名詞用法。
→ 來源:上海辭書出版社(https://www.cishu.com.cn/)
國家語委現代漢語語料庫
在官方語料中,“确訊”高頻出現于新聞、公文等語境,如“外交部發布确訊”“等待醫療确訊”,佐證其權威信息屬性。
→ 來源:教育部語言文字應用研究所(http://www.moe.gov.cn/)
結論
“确訊”的核心價值在于其真實性保障,適用于需強調信息準确性的嚴肅場景,是社會溝通中規避謠言傳播的關鍵用語。
“确訊”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切實地審問”,主要用于司法或案件審理的語境中。以下從定義、出處、字義拆解等方面詳細解釋:
“确訊”指在審問過程中進行詳細、嚴謹的查證,強調對案件細節的核實和追問。例如在複審時,針對上級駁回的疑點進行針對性審問,而非重複全部流程(、、)。
該詞最早見于清代黃六鴻的《福惠全書·刑名·問拟馀論》:“如遇上司批駁,須看所駁何處何句,覆審時止照所駁确訊,不必從頭又問。” 此處強調審問的精準性和效率(、、)。
二字組合後,特指基于事實依據的深入審問,常見于古代司法文書或曆史文獻中。
主要用于描述司法複審環節,例如上級官員對案件提出質疑後,下級需針對具體問題重新審問,避免冗雜流程。現代使用較少,多出現在曆史研究或古籍解讀中。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司法術語,可參考漢典()或《福惠全書》相關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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