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标明,揭示。 黃侃 《<說文>略說·論<說文>所依據上》:“《説文》之為書,蓋無一字、無一解不有所依據……其説解不見它書者,由它書既不盡用本字,則本義亦無由楬明也。”
“楬明”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結合文獻資料解釋如下:
基本含義
“楬明”意為标明、揭示,常用于說明文字或事物的本義或本質。例如,黃侃在《〈說文〉略說》中提到,《說文解字》通過“楬明”本字來揭示未被其他文獻明确記載的字義。
“楬”的本義與引申
其他關聯含義
“楬”在古漢語中還可指一種木制打擊樂器(形似伏虎,用于終止樂曲),但此義與“楬明”無直接關聯。
該詞多用于學術考據或古籍注解中,強調對文字本源的考釋與揭示,現代漢語已較少使用。
注:如需進一步了解“楬”的樂器含義或具體文獻用例,可參考《周禮》《說文解字》等典籍。
楬明是一個漢字,其意思是表彰、表揚、嘉獎等。這個詞可以拆分為兩個部首,左邊是木字旁,右邊是明字旁,部首含義分别是木頭和光明。
楬明的筆畫數目共計13畫。具體的筆畫順序為:橫、豎、橫折、點、捺、橫、撇、豎、橫、豎、橫、豎、撇。
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其出現在《字林》一書中。在繁體字中,楬明的寫法和簡體字一樣。
古時候的漢字寫法與現在略有不同。例如,楬明在古代的寫法中,“明”字的“日”字旁寫作“曰”,而“木”字的右邊是“十”字旁,即表示十字,并且整個漢字的結構相對簡單。
以下是一個例句:老師對小明的作文進行了楬明,鼓勵他繼續努力。
組詞:楷書、楷模、明令、明晰。
近義詞:表彰、頌揚、褒獎。
反義詞:批評、指責、責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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