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收購和儲積。《管子·國蓄》:“夫民有餘則輕之,故人君斂之以輕。民不足則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斂積之以輕,散行之以重。” 馬非百 新诠引 何如璋 曰:“斂輕而積之,則輕者重。散重而行之,則重者輕。”
“斂積”是一個漢語複合詞,其核心含義由“斂”和“積”兩個語素共同構成。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釋義,“斂”本義為收攏、聚集,如“斂財”“斂容”;“積”指長期累積、儲存,如“積累”“積蓄”。二字組合後,“斂積”在古漢語及現代書面語中均指有意識地收集、儲存物資或抽象事物,常見以下三種用法:
物質層面的聚集:特指對糧食、財富等實體物品的系統性囤積。例如《漢書·食貨志》載:“歲孰則斂積,以備乏絕”,指豐收時囤糧備荒。
抽象概念的累積:可引申為情感、知識等無形事物的沉澱。如《文心雕龍·養氣》雲:“斂積精思,十年成書”,強調思想精華的持續凝聚。
自然現象的拟人化表述:在文學作品中,常用以描述雲霧、霞光等自然物的動态積聚。例如詩詞“朝霞斂積成峰巒”即屬此類修辭手法。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主要見于曆史文獻研究及文學創作領域,具有鮮明的書面語特征。
“斂積”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用于描述經濟管理中的物資調控行為。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斂積”指收購和儲積物資的行為,常見于古代文獻中描述國家通過調節物資供求來穩定市場的策略。
源自《管子·國蓄》:
“夫民有餘則輕之,故人君斂之以輕;民不足則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斂積之以輕,散行之以重。”
意為:當民間物資過剩(價格低)時,君主低價收購;物資短缺(價格高)時,君主再以高價售出,以此平衡市場。
學者何如璋(引自馬非百《管子新诠》)指出:
“斂輕而積之,則輕者重;散重而行之,則重者輕。”
即通過收儲低價物資使其價值回升,再釋放高價物資以平抑價格。
“斂積”是古代經濟學術語,強調通過物資收儲調節市場,既有實際管理功能,也可能衍生為過度聚斂的負面含義。更多古典用例可參考《管子》原文及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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