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山楂。《爾雅·釋木》:“朹,檕梅。” 郝懿行 義疏:“《唐本草》:赤爪木,一名鼠樝,一名羊梂。 宋 《圖經》又名棠梂,皆山樝也。梂,與‘朹’同。”
檕梅是漢語中的一個複合詞,由“檕”和“梅”二字組成。根據《漢語大詞典》收錄,“檕”本指古代汲水器具桔槔的橫木,引申為支撐或聯結的結構;而“梅”指薔薇科落葉喬木,因其果實可食、花有香氣,常被用于指代堅韌高潔的品格。兩者結合後,“檕梅”在古文獻中多指代一種以梅木為材料的特定器具部件,或借喻剛柔并濟的品性。
從構詞法分析,該詞屬于偏正結構,其中“檕”作為修飾語限定“梅”的屬性。在《古代漢語詞典》中,可見“檕”與植物名稱組合時多表示該植物的實用功能,如“檕棘”指酸棗木制作的工具柄。明代《農政全書》記載江南地區曾用梅木制作水車構件,印證了“檕梅”作為器用木材的釋義。
需要注意的是,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鮮少使用,主要見于古代農書或器物考據類文獻。其文化内涵常與“梅花香自苦寒來”的傳統意象相關聯,清代《考工記注疏》中即以“檕梅之質”比喻經磨砺而成的堅韌品格。
“檕梅”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背景可綜合解釋如下:
檕梅(拼音:jì méi,注音:ㄐㄧˋ ㄇㄟˊ)指代山楂,即薔薇科山楂屬植物的通稱。這一名稱多見于古籍或植物學文獻,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
文獻出處
最早見于《爾雅·釋木》:“朹,檕梅。”。
郝懿行在《爾雅義疏》中進一步解釋,唐代《新修本草》(即《唐本草》)稱山楂為“赤爪木”“鼠樝”,宋代《圖經本草》則稱“棠梂”,均為山楂的别名。
别名關聯
“檕梅”與“朹”(音同“求”)為同一植物的不同稱謂,古代因地域或用途差異衍生出多個名稱,如“羊梂”“棠梂”等。
山楂為落葉喬木,果實呈球形,味酸,可食用或入藥,現代常見别名包括紅果、山裡紅等。其花、果、木均具特色,春季開白或粉紅色花,秋季結紅黃色果。
該詞現多用于古籍研究或植物學領域,日常交流中一般直接稱“山楂”。若需引用古稱,可結合具體文獻語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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