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common people]∶舊時指一般的平民(區别于賤民)
(2) [law-abiding people]∶舊時指安分守己的善良百姓
(1).舊時指安分守法的百姓。《管子·明法解》:“盜賊弗誅,則傷良民。” 漢 王符 《潛夫論·述赦》:“今日賊良民之甚者,莫大於數赦。”《三國志平話》卷上:“如自願去了黃巾,便為國家良民,如不去黃巾,全家誅殺。” 周立波 《暴風驟雨》第一部七:“查該 韓鳳岐 确是大大的良民,請長官開恩釋放。”
(2).舊時指一般的平民,區别于“奴隸”。 晉 袁宏 《後漢紀·質帝紀》:“或取良民以為奴婢,名曰自賣民。”《隋書·藝術傳·耿詢》:“ 煬帝 即位,進欹器,帝善之,放為良民。”
"良民"一詞在漢語中具有豐富的内涵,其核心含義隨着時代發展而演變,主要可從以下幾個權威角度進行闡釋:
基本釋義(守法公民) 指安分守己、遵守法律的普通百姓。這是現代最常用的含義,強調公民行為的合法性與對社會秩序的遵守。例如,《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其解釋為"舊時指一般的平民,現指安分守己的百姓" 。
曆史含義(區别于特定人群)
法律與社會管理語境 在法律和社會管理層面,"良民"常作為"守法公民"的同義語使用,與"犯罪分子"、"不法之徒"等概念相對。例如,在戶籍管理或社會治安評價體系中,會隱含對居民是否屬于"良民"(即無犯罪記錄、行為端正)的考量 。
社會道德内涵 在更寬泛的社會道德層面,"良民"有時也隱含品行端正、善良本分的意思,不僅指不違法,也指符合社會主流道德規範的行為 。
總結來說,"良民"的核心概念經曆了從"普通自由民"到強調"守法、安分公民"的演變。在現代漢語中,其最常用且核心的含義是指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安分守己的普通公民。
來源參考:
“良民”一詞的含義在不同曆史時期和語境中有不同解釋,以下是綜合梳理:
傳統定義
舊時指“安分守法的平民”,與“賤民”相對。例如《韓非子》提到“惠盜賊者傷良民”,強調良民是受法律保護的守法群體。
現代中性含義
指遵紀守法、履行公民義務的普通民衆,如“享有國籍并參與社會勞動的公民”。
殖民時期的貶義化
日本侵華期間推行的“良民證”制度,将持有證件者視為服從統治的群體,此用法帶有民族壓迫色彩。例如提到“憑良民證進城”的曆史案例。
古代社會分層
晉代文獻中将“良民”與奴婢等階層區分,如《隋書》記載釋放奴隸為良民的案例。
地方治理新嘗試
江蘇睢甯縣曾将“良民”與信用評級挂鈎,通過積分制管理公民行為(如欠費扣分、公益加分),引發社會讨論。
使用注意事項
因曆史關聯性,該詞在部分語境中可能隱含貶義(如暗示順從統治),需結合具體場景謹慎使用。
“良民”的核心含義始終圍繞“守法公民”,但其附加意義隨時代變遷而變化。建議在當代使用中優先采用“公民”“守法群衆”等中性表述,避免曆史語境引發的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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