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以獸皮為飾的箭靶。《周禮·考工記·梓人》:“張皮侯而栖鵠。” 鄭玄 注:“皮侯,以皮所飾之侯。” 賈公彥 疏:“天子三侯,用虎熊豹皮飾侯之側,號曰皮侯。” 孫诒讓 正義:“所謂皮侯,是侯側之飾,及鵠并以皮為之,故專得皮侯之名也。”
"皮侯"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語義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構詞法與文獻用例兩方面解析。
一、詞源分析 該詞屬于偏正結構,"皮"指動物毛皮,"侯"本義為箭靶。《周禮·考工記》載:"張獸皮謂之侯",可見其本指用獸皮裝飾的箭靶。這種箭靶在周代禮儀中具有特殊地位,《禮記·射義》記載諸侯射禮需用"白羽之侯",說明不同等級對應不同材質的皮侯。
二、功能特征 作為禮制器具,皮侯具備雙重屬性:
三、語義演變 唐代孔穎達《五經正義》注疏指出:"侯謂所射之物,天子射熊,諸侯射麋,卿大夫射虎",說明該詞在使用中逐漸形成嚴格的形制規範。至明清時期,隨着火器普及,該詞實際使用頻率降低,轉為禮器專稱。
“皮侯”是古代射禮中使用的一種箭靶,其含義和背景可綜合多個來源解釋如下:
皮侯(拼音:pí hòu)指古代以獸皮裝飾的箭靶,主要用于射箭訓練或禮儀活動。其名稱來源于箭靶側面的獸皮裝飾,通常為虎、熊、豹等動物的皮,象征等級和威嚴。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周禮》原文或漢代鄭玄、唐代賈公彥的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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