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present item by item]∶分開條目來述說
(2) [memorandum to a superior officer]∶舊時下級向上級分條講述事情、建議或意見的文書
上條陳
(1).分條陳述。《漢書·李尋傳》:“夫變異以來,各應象而至,臣謹條陳所聞。” 宋 陳亮 《廷對》:“凡可以同風俗、清刑罰、成泰和之效者,悉意而條陳之。” 清 陳康褀 《郎潛紀聞》卷一:“如 貴州 諸生 黎庶昌 、 江蘇 監生 周同穀 條陳時事,諭旨亦稱其‘不為無見’,令疆臣酌籌辦理。” 洪深 《青龍潭》第四幕:“我上過一個呈文給省政府,條陳興修水利的意見。”
(2).指分條陳述意見的呈文。 清 孔尚任 《桃花扇·逮社》:“準了禮部尚書 錢謙益 的條陳,要亟正文體,以光新治。” 魯迅 《而已集·反“漫談”》:“我所目睹的一打以上的總長之中,有兩位是喜歡屬員上條陳的。于是聽話的屬員,便紛紛大上其條陳。” 李劼人 《大6*波》第一部第一章:“ 宏道 老兄又在拟具甚麼地方自治條陳麼?”
(3).指一般的意見書。 葉聖陶 《搭班子》:“我好久要向你們教員先生上條陳,一天至少上八點鐘,這才于學生有點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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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陳”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以下兩層核心含義:
分條陳述(動詞)
指将意見、建議或事件逐項分開、系統化地叙述。例如《漢書·李尋傳》中“臣謹條陳所聞”,即通過分條方式向上級彙報。
呈文或意見書(名詞)
特指古代下級官員向君主或上級提交的分條陳述的文書。如清代孔尚任《桃花扇》提到“準了禮部尚書錢謙益的條陳”,即指此類官方文書。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中的具體用例,可參考《漢書》《桃花扇》等文獻來源。
《條陳》,是一個常用的成語,意思是列舉陳述。一個人用《條陳》的方式來陳述自己的觀點、事情經過或問題。
《條陳》是由兩個漢字組成的,分别是“條”和“陳”。
「條」的部首是「木」,總計有6畫;「陳」的部首是「阝」,總計有9畫。
《條陳》這個成語來源于中國古代,最早出現在《詩經·大雅·瞻卬》一詩中。
在繁體字中,「條」和「陳」的形狀跟簡體字相似。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中,「條」和「陳」的樣式可能有所不同。不過,隨着時間的演變,現代漢字的形狀逐漸統一。
1. 他用清晰的語言《條陳》了自己的問題。
2. 在演講中,《條陳》你想要表達的觀點非常重要。
一些與《條陳》相關的組詞有:
1. 分條陳述
2. 詳細陳述
3. 陳述觀點
4. 清楚陳說
《條陳》的近義詞有提及、闡明、說明;反義詞沒有明确的對立概念,因為它表示一種陳述的方式,沒有對立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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