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臣下無君命不得自行專斷。《公羊傳·僖公三十年》:“冬, 天王 使宰 周公 來聘,公子遂如京師,遂如 晉 。大夫無遂事。此其言遂何?公不得為政爾。” 何休 注:“不從公政令也,時見使如京師而橫生事,矯君命聘 晉 ,故疾其驕蹇自專。” 徐彥 疏:“﹝大夫無遂事,﹞正以臣無自專之道也。” 漢 劉向 《說苑·奉使》:“《春秋》之辭有相反者四:既曰‘大夫無遂事’,不得擅生事矣,又曰‘出境可以安社稷利國家者,則專之可也’……何也?曰:此義者各止其科不轉移也。不得擅生事者,謂平生經常也;專之可者,謂救急除禍也。”《漢書·馮奉世傳》“議者以 奉世 奉使有指,《春秋》之義亡遂事, 漢 家之法有矯制,故不得侯” 唐 顔師古 注:“無遂事者,謂臨時制宜,前事不可必遂也。” 王先謙 補注:“ 宋祁 曰: 師古 誤注‘遂事’,可駮。 蘇輿 曰:《公羊》 桓 八年傳:‘遂者何,生事也,大夫無遂事。’此用其義。 何 注:‘生,猶造也。專事之辭。’”
“無遂事”是一個源自古代漢語的固定表達,其核心含義是“不要放任事務自行發展”或“不可對事務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該詞組強調在處理事務時應保持主動幹預和謹慎負責的态度,避免因疏忽或懈怠導緻不良後果。以下是具體解析:
副詞,表示禁止或勸阻,相當于“不要”“不可”。
動詞,本義為“放任”“順其自然”,引申為“聽任”“不加幹預”。
例:《說文解字》釋“遂”為“亡也”,段玉裁注:“引申為放任之義。”
名詞,指事務、職責或具體工作。
組合釋義:
“無遂事”即告誡人們不可對事務采取放任态度,需主動承擔責任并積極幹預。
此短語多見于先秦典籍,體現古代對職責的嚴謹态度:
《左傳·襄公二十九年》:
“君子是以知季文子之忠于公室也……相三君矣,而無私積,可不謂忠乎?無遂事,無專行。”
此處“無遂事”與“無專行”并列,指不獨斷專行,亦不放任事務失控,體現對權責的平衡把握。
雖為古語,其精神仍適用于當代:
權威參考來源:
“無遂事”是古代漢語中的特定表達,其核心含義為臣子未經君主授權不得擅自決斷事務。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無遂事”指臣下在未獲得君主明确命令時,不可自行專斷行事。其中“遂”意為“專斷、擅自”,強調對權力範圍的約束。
該詞最早見于《公羊傳·僖公三十年》,記載魯國公子遂受命出使周朝都城後,未經魯僖公允許擅自前往晉國,被批評為“大夫無遂事”。漢代何休注解稱此舉“矯君命”“驕蹇自專”,徐彥進一步指出“臣無自專之道”。
現代語境中,該詞多用于曆史文獻研究或古漢語教學,常作為分析先秦政治制度的例證,體現早期官僚體系的運作規則。
若需查閱原始文獻,可參考《公羊傳》相關章節,或漢典、滬江詞典等工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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