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脅迫而緻玷污。《新唐書·李栖筠傳》:“ 李峴 為大夫,以三司按羣臣陷賊者,表 栖筠 為詳理判官。推源其人所以脅污者,輕重以情。”
“脅汙”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角度解析:
“脅汙”指被脅迫而遭受玷污,即因外界壓力或威脅導緻自身名譽、品行受損。該詞常見于古代文獻中,如《新唐書·李栖筠傳》記載的案例中,李栖筠曾通過分析官員被脅迫的具體情形來判定罪責輕重。
多用于描述古代政治、司法語境中,人物因受脅迫而被迫參與不義之事的情形。例如唐代審理官員附逆案件時,會考量其行為是否屬于“脅污”以區别主觀惡意與被迫從犯。
該詞現代漢語已較少使用,主要出現在古籍研究或曆史文獻分析中。需注意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程度差異,如《新唐書》案例中“脅污”可能涉及不同程度的道德或法律責任判定。
《脅汙》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指利用或威脅他人進行污染或破壞。該詞由兩個部分組成,分别是“脅”和“汙”。
“脅”字的部首是“⺆”(月字旁),共由9個筆畫組成。而“汙”字的部首是“氵”(水字旁),共由6個筆畫組成。
《脅汙》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其中,“脅”一詞原指腋下之部位,引申為威脅、欺淩的意思。而“汙”則指污穢、不潔淨,形成了“脅汙”這一詞語。
《脅汙》的繁體字為「脅汚」。
在古代,脅汙的漢字寫法可能略有不同。脅字的古代寫法較為複雜,但保留了“⺆”旁的部首;而汙字則是由“虧”和“氵”組成,其中“虧”表示腐敗、敗壞的意思。
1. 這些不良企圖脅汙了我們的城市環境。
2. 他利用權勢脅汙了政治競選。
1. 組詞:脅迫、汙染、脅從。
2. 近義詞:威脅、威迫。
3. 反義詞:保護、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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