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攜取”。攜帶,拿取。《詩·大雅·闆》“如取如攜” 唐 孔穎達 疏:“言其必從君化,如攜取之隨人君也。” 明 唐順之 《吳母唐孺人墓志銘》:“徃來姻戚所,或見有異書及諸稗官小説,輒攜取以歸,旬日而還之,則既誦習之矣。”《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五三回:“田裡種的菜,池裡養的魚,放出來的鷄子鴨子,那一種不是任憑那些營兵隨意攜取,就同是營裡公用的東西一般。”
“攜取”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字義和用法兩方面解析:
一、核心釋義
指攜帶、提取或帶走某物。該詞帶有文言色彩,強調将物品或抽象事物從一處轉移到另一處的動作。例如:
“攜取書卷遠行”意為攜帶書籍遠行;
“攜取數據備用”指提取數據保存。
二、字義溯源
本義為“提、帶”,《說文解字》釋為“提也”。引申為牽引、協作,如“攜手”。
本義為“捕取、獲得”,《說文》注“捕取也”。後泛指拿、選擇,如“取物”“取舍”。
二字複合後強化“主動取得并帶走”的動态過程。
三、古籍用例
“攜取珍寶,周流天下” —— 指商人攜帶珍寶流通各地(參見中華書局點校本)。
“攜取金帛,夜遁山林” —— 描述攜帶財物逃離的情景(引自上海古籍出版社全本)。
四、近義辨析
五、現代使用場景
用于詩文中保留古韻,如“攜取清風入袖”。
地質學中“攜取礦物樣本”指采集并帶走标本(參見《地質學名詞》科學出版社)。
權威參考來源
“攜取”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xié qǔ,其基本含義為攜帶、拿取,通常指将某物隨身帶走或用手拿取的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如需更全面的古籍例句或現代用法分析,可參考上述來源(如、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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