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心解體。《新唐書·宦者傳·程元振》:“ 瑱 等上将, 冕 、 光弼 元勳,既誅斥,或不自省,方帥繇是攜解。”《新唐書·逆臣傳上·安祿山》:“然部黨益攜解,由是 能元晧 以僞 淄青 節度使、 高秀巖 以 河東 節度使并納順。”
“攜解”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離心解體,多用于描述團體、組織或陣營内部的分裂或離散狀态。以下為詳細解釋:
若需進一步了解“攜”字的其他含義(如攜帶、攜手等),可參考《說文解字》或《漢語大詞典》等工具書。
《攜解》是一個漢字詞語,一般用作動詞,意思是隨身攜帶。它可以表示隨身攜帶某個物品,例如隨身攜帶書籍、手機、錢包等。同時,也可以用來指隨身攜帶着某種情感或思考,例如攜解幸福、攜解憂愁。
《攜解》是由兩個部首組成。左邊的部首是扌,表示手,象征動作。右邊是角,表示角度、方位。
《攜解》的總筆畫數是12畫。
《攜解》這個詞的來源可追溯到古代漢語,其最早可以在《周易·系辭上》中找到。在古代,人們常常将自己重要的物品和舊的産業帶在身邊,以便在需要的時候隨時使用。後來,這個概念逐漸擴展到情感和思考方面。
《攜解》的繁體字是「攜解」。
在古代,攜解的寫法與現代稍有不同。它的古代寫法是「攜解」,其中「攜」意為攜帶、帶領,「解」意為解釋、理解。
1. 他隨身攜帶着一本字典,以備不時之需。
2. 她攜解了滿腔的思念之情,踏上了回鄉之路。
1. 攜帶:表示隨身帶着某物,例如攜帶行李。
2. 攜帶者:指攜帶某物的人。
3. 攜帶物:指被攜帶的物品。
1. 帶:表示隨身攜帶,如帶手機。
2. 持:指手中攜帶,如持刀。
3. 背:表示背負在身上,如背包。
1. 放下:表示不再攜帶,如放下包袱。
2. 丢失:指失去攜帶物,如丢失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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