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踩踏。《隋唐演義》第十三回:“ 羅公 為官廉潔,恐公子膏粱之氣,踹踏百姓田苗,故戒下守門官不許放公子出帥府。” 洪深 《戲劇導演的初步知識》上篇三:“湘戲花臉,橫舉一足,踹踏案桌,表示反抗。”
踹踏是漢語動詞,指用腳底猛烈踩踏或反複踐踏的動作,常帶有破壞性或侮辱性意味。其釋義及用法分析如下:
字義分解
組合後表示暴力踩踏,隱含對象被摧毀或羞辱的語境。
權威詞典定義
“用腳踩踏;踐踏。”
例:莊稼被牲口踹踏了。
(商務印書館,2016年,第201頁)
“踐踏,用腳亂踩。”
(上海辭書出版社,1992年,第12卷 第1073頁)
描述對物體的暴力損毀,如“暴徒踹踏公共設施”。
引申為尊嚴的踐踏,如“尊嚴遭人踹踏”(《魯迅全集·且介亭雜文》)。
見于戰争或災害描寫,如“鐵蹄踹踏山河”(老舍《四世同堂》)。
詞語 | 側重 | 情感色彩 | 典型場景 |
---|---|---|---|
踹踏 | 暴力反複踩踏 | 強烈貶義 | 破壞、侮辱 |
踐踏 | 廣義踩踏 | 中性/貶義 | 物理或權利侵害 |
蹂躏 | 殘酷摧殘 | 極端貶義 | 戰争、欺淩 |
《水浒傳》第九回:
“那雪越下得猛,林沖踏着雪,隻顧走,被朔風刮得臉上生疼,又被雪片踹踏着眼。”
(此處“踹踏”形容風雪撲打,屬罕見引申用法)
[中華書局版,2005年,第128頁]
參考文獻
“踹踏”是一個動詞,讀音為chuài tà,其核心含義為用腳猛力踩踏或踢擊,常見于具體動作描述或文學表達。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字面動作:指用腳底或腳部進行猛力踩踏、踢擊。例如:
引申行為:可形容粗暴的攻擊性動作,如“被下人踹踏出腳印”()或戲劇表演中“橫舉一足踹踏案桌”以表現反抗姿态()。
如需進一步了解例句或用法,可參考《隋唐演義》相關片段或戲劇理論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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