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猶依附。《後漢書·循吏傳·劉矩》:“ 矩 性亮直,不能諧附貴埶。”《新唐書·王叔文傳》:“﹝ 叔文 ﹞陰結天下有名士,而士之欲速進者,率諧附之。”
(2).諧和比附。《新唐書·呂才傳》:“如 張 王 為商, 武 庾 為羽,是以音相諧附;至 柳 為宮, 趙 為角,則又不然。”
“諧附”是漢語中一個具有複合語義的詞彙,其核心含義可從構詞法和曆史語用角度解析。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諧”本指聲音協調,引申為“調和、使一緻”;“附”指依附、歸順,二者組合後形成“諧附”的兩種典型用法:
調和依附
指通過調整自身觀點或行為,主動與他人達成一緻。例如《明史·張居正傳》中“諧附權貴,以固其位”,描述個體在政治環境中為謀求利益而妥協依附的行為。
聲音協調
在音樂領域特指不同音律的調和狀态,如《樂府雜錄》記載“笙竽諧附,五音克諧”,強調樂器合奏時的聲韻契合。
該詞的語義演變體現了漢語“形義互證”的特點,《說文解字注》指出“諧”從言從皆,本義為“衆言相合”,與“附”組合後擴展出動态協調的引申義。在近現代文學作品中,“諧附”多用于描述人際關系中的微妙平衡狀态,如錢锺書《圍城》中“學問與世故的諧附”。
“諧附”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包含兩層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依附
指主動或被動地依靠、攀附他人或勢力。例如《後漢書·循吏傳·劉矩》記載“不能諧附貴埶”(無法依附權貴),《新唐書·王叔文傳》提到“士之欲速進者,率諧附之”(急于求仕的人大多依附他)。
此義項中,“諧”有協調、迎合之意,“附”即依附,強調通過調和關系以達到依附目的。
諧和比附
指将不同事物通過協調、類比的方式關聯起來。例如《新唐書·呂才傳》中“以音相諧附”(用音調互相協調配合),強調事物間的對應與調和。
這裡的“諧”側重和諧、配合,“附”指比附、關聯,體現邏輯或形态上的匹配。
該詞多用于古代文獻或書面語境,現代使用較少。例如描述人際關系中的攀附行為,或學術中通過類比建立關聯的邏輯方法。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後漢書》《新唐書》等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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