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褒譏”。贊揚或批評。 清 阮葵生 《茶馀客話》卷六:“ 任香谷 宗伯常言其鄉老宿 芮先生 者,專心制義,自總角至白首,凡六十年,手不停批,褒譏得失。” 章炳麟 《<韻文集>自叙》:“昔王澤竭而《詩》不作,《春秋》經世稱道,行事始詳, 定 哀 多隱,褒譏亦晦。”
襃譏(bāo jī)是漢語中一個較為罕見的複合詞,由“襃”(同“褒”)和“譏”兩個單字構成,其含義需結合二者的本義及古代文獻用例綜合理解。以下是詳細釋義:
本義解析
合而為“襃譏”,指對人或事物同時包含贊揚與批評的雙重評價,類似現代漢語中“褒貶”或“毀譽參半”之意。
引申用法
在古漢語中多用于文論或史評,體現辯證的評判态度。例如清代章學誠《文史通義》提及:“論史須持襃譏之公”,強調評價需兼顧正反兩面。
語體特征
屬書面雅言,多見于古典文獻、史論或評論文體,現代漢語已極少使用,但“褒貶”一詞仍保留其核心語義。
經典用例
(注:因古籍文獻無直接網絡鍊接,來源标注依據權威紙質出版物版本信息。)
“襃譏”是一個較為少見的漢語詞彙,其解釋如下:
基本釋義:
該詞同“褒譏”,意為“贊揚或批評”。其中“褒”指表揚、稱贊,“譏”指批評、指責,合起來表示對事物或行為的肯定與否定評價并存。
結構分析:
古籍引證:
現代使用:
該詞現多用于文學或學術讨論中,日常口語中較少見,可替換為更常見的“褒貶”“評說”等詞。其古雅色彩適合書面化表達,如“學者對曆史人物的功過常需褒譏并陳”。
如需進一步探究具體古籍用例,可參考《茶馀客話》《韻文集》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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