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審察聽取。《漢書·鄒陽傳》:“故願大王之無忽,察聽其志。”
(2).猶探聽;打聽。《二刻拍案驚奇》卷四:“次日到街上往來察聽,三三兩兩幾處説來,一般無二。”《醒世姻緣傳》第三三回:“ 薛教授 説:‘我合親家都察聽着。’”
“察聽”是由“察”與“聽”組合而成的複合動詞,在漢語中具有兩層核心語義。根據《漢語大詞典》的定義,“察”指“仔細觀看、審辨”,如《說文解字》中“察,複審也”,強調對事物的深度觀察;“聽”則指“用耳感知聲音”及“接受信息”,如《禮記》所載“聽于無聲”,引申為對信息的收集與分析。
從語義結構看,“察聽”在古代文獻中多用于描述官方行為或謀略場景。例如《後漢書》中“遣使察聽”,指派遣人員通過觀察與聽取民情來獲取情報,體現其作為政治手段的功能性。現代漢語中,該詞的使用範圍擴展至日常觀察與信息判斷,如“察聽市場動向”,既保留了對細節的關注,又弱化了古代語境中的權威色彩。
在應用層面,“察聽”常與以下場景關聯:①司法審理中的證據采集(如“察聽案情細節”);②商業決策前的信息調研(如“察聽行業趨勢”);③文學創作中的素材收集(如《文心雕龍》主張“察聽八方以鑄文骨”)。《現代漢語用法詞典》特别指出,該詞多用于書面語體,且隱含着“主動獲取并辨析信息”的行為特征。
“察聽”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詳細解析:
“察聽”由“察”(仔細審看)和“聽”(傾聽)組成,核心含義是通過觀察和傾聽獲取信息。具體分為兩種釋義:
審察聽取
探聽行為
多用于書面或文學語境,如曆史文獻、古典小說等。現代口語中較少直接使用,但可替換為“觀察打聽”等表達。需注意語境是否含“暗中探查”的潛在含義。
▶ 該詞屬于古漢語留存詞彙,使用時需結合語境判斷具體含義。若需進一步分析具體例句,可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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