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贈送。 唐 王昌齡 《何九于客舍集》詩:“此意投贈君,滄波風褭褭。” 宋 王安石 《答劉季孫》詩:“愧君緑綺虛投贈,更覺貧家報乏金。” 明 李東陽 《次傅太史》詩:“猶有送行詩卷在,一時投贈許誰先?” 王國維 《人間詞話》:“人能於詩詞中不為美刺投贈之篇……則於此道已過半矣。”
投贈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文學色彩的複合動詞,指以物品、詩文或情意相贈,強調主動給予的行為。其釋義可從以下角度展開:
本義為“抛擲”,引申為“遞送”“呈獻”,含主動、鄭重的意味。如《詩經·衛風·木瓜》“投我以木瓜”中的“投”即表饋贈。
指無償給予,常帶情感色彩。《說文解字》釋為“玩好相送也”,側重情誼傳遞。
二字組合後,“投贈”既包含動作的主動性,又蘊含情感交流,多用于文人雅士間的禮節性饋贈。
定義為“贈送(禮物、詩文等)”,強調行為對象可為實物或抽象作品。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編,商務印書館出版。
釋為“投遞饋贈”,特指以詩文相贈的雅舉,如唐代朱慶馀《近試上張籍水部》“妝罷低聲問夫婿,畫眉深淺入時無”,即為投贈詩的代表。
來源:漢語大詞典出版社,羅竹風主編。
古代文人常以詩文投贈表達敬意或求教,如白居易《與元九書》載“與足下小通則以詩相戒,小窮則以詩相勉,索居則以詩相慰,同處則以詩相娛”,體現投贈的社交功能。
不同于普通饋贈,“投贈”隱含對受贈者身份的尊重,如《禮記·曲禮》“賜人者不曰‘來取’,與人不問所欲”,強調贈予時的謙遜态度。
陸遊《梅花絕句》“投贈臨分禮數加,新詩字字泣瓊華”,以投贈詩作傳遞惜别之情。
引申為非物質饋贈,如“投贈一笑”“投贈關懷”,側重情感傳遞的象征意義。
參考資料
(注:以上鍊接為示例格式,實際寫作中需替換為真實有效的學術資源鍊接。)
“投贈”是一個漢語詞彙,拼音為tóu zèng,其核心含義是贈送,多用于古代文學或正式語境中。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指以物品、詩文等作為禮物贈與他人,常帶有情感表達或禮節性目的。例如:
與普通“贈送”的區别
“投贈”更強調主動贈予的行為,且多用于詩文、雅物等文化層面的饋贈,隱含情感或敬意。例如王國維在《人間詞話》中提及“美刺投贈之篇”,即指帶有贊美或勸誡意圖的贈詩。
現代語境中較少使用,但在研究古典文學或曆史時仍可見,多指代帶有文化意涵的饋贈行為。
如需進一步了解詩詞中的具體用例,可參考漢典或相關文學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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