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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殇的意思、嫁殇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嫁殇的解釋

(1).謂男女夭亡後,生者為之議婚,嫁女而合葬之。《周禮·地官·媒氏》:“禁遷葬者與嫁殤者。” 鄭玄 注引 鄭司農 雲:“嫁殤者,謂嫁死人也。” 賈公彥 疏:“嫁殤者,生年十九已下而死,死乃嫁之。” 孫诒讓 正義:“此謂生時本無昏議,男女兩殤,因嫁而合葬之。”《資治通鑒·漢獻帝建安十三年》:“ 操 幼子 倉舒 卒, 操 傷惜之甚。司空掾 邴原 女早亡, 操 欲求與 倉舒 合葬, 原 辭曰:‘嫁殤,非禮也。’”

(2).指為受聘後夭亡的女子行嫁禮和合葬。 清 張惠言 《江安甫葬銘》:“聘妻 吳氏 ,先二年死,年十有七。 歙 俗嫁殤,以其喪歸 江氏 。”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嫁殇是中國古代社會特有的婚俗現象,專指為未婚早逝者舉行的冥婚儀式,又稱“冥配”或“鬼婚”。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五方面:

  1. 詞語結構解析

    “嫁”指女子婚配行為,“殇”原義為未成年而亡(《漢語大詞典·歹部》)。組合後特指為夭折男女締結的婚姻關系,體現古人“生死同禮”的生死觀。

  2. 曆史形态特征

    該習俗最早見于《周禮·地官》載“禁遷葬者與嫁殇者”,鄭玄注稱“生時非夫婦,死而葬相從”。主要形式包含:夭亡男女合葬、生者與死者結親、亡者之間婚配三種類型,尤以宋代“鬼媒人”職業化為典型表現。

  3. 文化心理機制

    源于原始靈魂不滅觀念,古人認為未成婚者亡故後會在陰間孤苦,《太平廣記》載“女死必有所歸依,嫁殇之禮也”。通過象征性婚禮滿足家族延續香火、安撫亡靈的雙重需求。

  4. 文獻實證體系

    除《周禮》外,《元典章》三十三卷明确禁止“嫁殇”行為,清代趙翼《陔餘叢考》考證該俗“漢末已有之”。現代考古發現如西安唐代李倕墓志銘,記載其13歲夭折後與侯莫陳氏冥婚的實例。

  5. 現代研究視角

    當代民俗學研究認為,嫁殇現象折射出古代宗法制度下“成人禮”的補償機制,通過婚姻儀式使夭亡者獲得社會身份認同。此俗隨着《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實施而消亡,現僅存于個别地區文化記憶之中。

網絡擴展解釋

“嫁殇”是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詞彙,其含義需結合古代婚俗和文獻記載來理解。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核心詞義

  1. 傳統婚俗概念
    “嫁殇”指古代為夭折的未婚男女舉辦婚禮并合葬的習俗。根據《周禮·地官·媒氏》記載,古時禁止“遷葬”與“嫁殇”。

    • 情形一:男女未滿19歲夭折(古稱“殇”),生前無婚約,死後由親屬議婚,将女子嫁予亡者并合葬。
    • 情形二:女子已受聘但未成婚便夭亡,親屬為其行嫁禮,與亡故未婚夫合葬。
  2. 字義溯源

    • 嫁:原指出嫁,此處引申為“完成婚姻儀式”。
    • 殇:指未成年夭折(《說文解字》以“年十九至十六死為長殇,十五至十二死為中殇,十一至八歲死為下殇”)。

二、曆史背景與文獻依據

  1. 禮制規範
    這一習俗曾見于《周禮》,但被明确禁止。鄭玄注:“嫁殇者,謂嫁死人也”,賈公彥疏解為“生時無婚議,死後強為聯姻”。
  2. 社會意義
    古人認為夭折者魂魄無所歸依,通過“嫁殇”使其在冥界成家,體現對亡者的哀思與宗族延續的觀念。

三、現代語境中的延伸解讀

部分現代詞典(如)将其解釋為“女子嫁人後的悲傷”,可能是對字面的誤讀或引申。此說法缺乏文獻依據,需注意與傳統含義區分。

四、相關概念辨析

“嫁殇”是古代針對夭折者的一種特殊婚葬儀式,需結合曆史語境理解其文化内涵,現代使用時應避免與字面引申義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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